虐死女友愛貓「茶茶」 嫌開庭遭動保團體追罵「人渣」
黎男去年8月間虐死女友愛貓「茶茶」,新北地院今二度開庭,黎男庭訊後被一羣動保人士追罵「人渣」,面對媒體提問是否認罪,他也坦承「有」,隨後狂奔離開法院。(蔡雯如攝)
新北市蘆洲區黎姓男子去年8月間與女友爆發衝突,一氣之下虐待女友愛貓「茶茶」,除了用熱水燙貓外,還將虐貓過程全程錄下,茶茶送醫搶救11天后重傷不治,黎男後續被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等罪起訴。新北地院今二度開庭,黎男庭訊後被一羣動保人士追罵「人渣」,面對媒體提問是否認罪,他也坦承「有」,隨後狂奔離開法院。
檢警調查,黎男與樂女去年同居在蘆洲租屋處,雙方發生爭執,黎男不斷傳訊息,以茶茶性命要脅樂女搬回租屋處,他不僅持棍棒毆打茶茶,還將牠關進籠內,用滾燙熱水澆淋,黎男虐完貓後,將虐貓影片傳給樂女,還對她謾罵三字經,甚至威脅要將樂女私密照傳送給他人。新北地檢署依違反動物保護法、恐嚇危害安全、妨害秘密及侵佔罪,將黎男起訴。
新北地院3月首度開庭,但黎男並未到庭,今日二度召開準備庭,黎男終於現身,由於本案有法院組織法的善良風俗之虞時,因此法官裁定不公開審理,而許多動保人士也在庭外等待黎男現身。據瞭解,黎男不認涉犯妨害秘密等罪,僅認涉犯動保法。
法院審理過程約10分鐘,黎男開完庭後便與友人狂奔出法院,被一堆動保人士追趕,動保人士不斷氣憤吶喊「人渣,敢做不敢當」、「出面道歉」,要求黎男停下。黎男面對媒體提問,今天是否有道歉,並未迴應,但問及是否有認罪卻大聲回答「有」,隨後上車離開。
由於該案備受動保團體矚目,該案審理前,動保人士及市議員戴瑋姍等人也到法院前抗議,要求法官重判黎男2年徒刑、併科罰金200萬元,也呼籲立法部門將動保法刑度提升至6個月以上、2年以下,同時將動物保護納入憲法,希望排入修憲時程,重視動物相關權利。
戴瑋姍表示,今年有6000多件動保案件,但成案僅有2.5%,黎嫌先前未到庭,不願意接受法律制裁,呼籲法官從重量刑,用最高標準看待,也希望該案能成爲臺灣史上動保刑責最重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