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師遭「大外割」盤查提國賠200萬 法院判分局賠20萬…警方回應了

桃園市中壢警分局興國派出所葉姓警員3年前盤查一名非洲鼓女老師詹慧玲,卻施以「大外割」逮捕引發爭議,詹慧玲去年3月間向警方請求200萬元國賠,桃園地院近日判中壢分局應給付詹姓女老師20萬780元,對此中壢分局表示一切依照司法判決辦理。

2021年4月22日,詹慧玲從臺中搭火車到中壢車站,準備到排練室上課,卻遭葉姓員警攔下,要求她出示證件,詹慧玲拒絕後,被警方限制行動自由,搶走她的手機拒絕讓她蒐證,引發詹女怒嗆「你真的很蠢」,隨即遭警方推倒在大馬路上掐脖上銬,導致其腿部、手肘多處瘀青、擦傷。

事發後詹慧玲提告,葉姓員警遭桃園地院依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強制、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二罪,各判4月、6月徒刑,放棄上訴。但詹慧玲認爲責任不該由員警個人揹負,因此去年3月21日在律師陪同下,到中壢分局遞交200萬元國賠聲請書,盼促進警政紀律改革。

今年5月31日中壢分局以20萬元協議賠償詹慧玲,但詹慧玲無法接受而破局,隨即向桃園地院提出損害賠償之訴,請求國家賠償300萬780元。近日判決出爐,法院判中壢分局應給付詹姓女老師20萬780元,並須自去年3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利息。

對此中壢警分局迴應,針對女老師遭大外割一案的一審判決結果,一切依照司法判決辦理,當初涉及該事件的葉姓警員皆已承擔處分,葉姓員警也已經迴歸職場服務,尊重法院判決。

桃園市中壢警分局興國派出所葉姓警員3年前盤查一名非洲鼓女老師詹慧玲,卻施以「大外割」逮捕引發爭議,桃園地院近日判中壢分局應給付詹姓女老師20萬780元,對此中壢警方表示一切依照司法判決辦理。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