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拍2張裸照甜送男友紀念 分手後遭怒傳IG散佈報復
王姓男子不滿被分手,上IG散佈前女友裸照,遭臺北地院依散佈猥褻照片罪判拘役59日,得易科罰金。(本報資料照片)
廖姓女子與王姓男友交往期間,拍了2張裸照給王男,未料分手後,王男竟將裸照放上IG,隨機傳給4名網友報復。廖女發現後怒告,臺北地院審結,依散佈猥褻照片罪判王拘役59日,得易科罰金5萬9000元,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王男於2020年7月26日晚間,連上IG後使用聊天功能,標註廖女的IG帳號後,將廖女裸照隨機傳送給4名網友,供特定多數人得以瀏覽觀看,廖女接到其他網友告知後,才驚覺自己的裸照被散佈出去。
判決理由指出,王男未能尊重他人隱私權,以不堪的方式報復廖女,破壞社會善良風俗,造成廖女名譽受損及生活上的影響,致廖女難堪、精神承受極大壓力;考量王男認罪,以及其智識程度、素行、行爲及犯罪情節等一切情狀,判拘役59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