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佈前女友裸照還嗆網友白癡 渣男友遭判刑

示意圖(shutterstock)

邱姓男子對前女友心生不滿,因此將其裸照製作影片檔在網路散佈,遭桃園地院判刑。(賴佑維攝)

邱姓男子與女友分手後,竟在網路散播女友的裸照,還標明女友姓名等個資。甚至放話「開假帳號」、「沒證據」,認爲警察抓不到他。但檢、警仔細查驗,從查扣其手機找到證據,他遭桃園地院依個資法判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20萬元。

桃園地院審理,邱男因感情糾紛對女友心生不滿,竟起意報復,在去年3月將女友全身、半身赤裸、乳房特寫,僅穿內衣、沐浴照片製作成影片檔,再上傳到公開網站,還在影片標題寫上女友姓名、學校、工作地點等。此外還在臉書上以假帳號張貼女友個資,並指摘女友的老闆破壞感情,也暗示女友感情不忠,並留下女友影片檔的連結。

此外邱男也透過友人,將女友影片檔上傳有400多人的Line羣組,女友得知後報警。原本邱男否認犯案,但警方搜索查扣邱男手機,從中找到證據,邱男才坦承犯案。

此外檢、警還發現,邱男揚揚得意對網友或友人稱「他們去報警ㄚ」、「但沒證據 我開假帳號」(見偵卷第49頁)、「害我跑三次警局」、「一次法院」、「不然他根本沒證據」、「白癡」。法院認爲若非警員、檢察官積極蒐集證據,扣得關鍵作案手機,邱男也不會承認犯案。

法院痛批,邱男後來雖坦承犯行,也是因罪證確鑿,此外也爲積極取得女友諒解,因此女友明確表明不願與邱男調解。因此依違反個資法處6個月有期徒刑,並20萬罰金,可易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