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師曝遭中院院長騷擾 後者次日帶頭開展自我批評
6月2日,自稱北京市煒衡(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的吳某公開發帖稱,貴陽市中級法院院長戴某對其進行騷擾,並要求其停止侵害,公開致歉。
此帖一經發出在網上引來軒然大波,不少律師同行及社會公衆轉發求證。
6月4日下午,貴州省紀委監委一位工作人員向正觀新聞記者證實,省紀委監委已監測到此事相關輿情,並已交給相關部門處理。
女律師網上自曝遭貴陽中院院長騷擾 稱兩人曾爲同事
6月2日14點08分,吳某在新浪微博發文稱: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戴某,與本人系前同事關係(以前均在檢察機關工作)。從去年開始直至現在,戴某持續對本人進行騷擾,多次示愛。對戴某的行爲,本人反覆地、明確地予以拒絕(微信朋友圈的所有好友都可以作證),並提醒他注意影響。…… 不少人說我是司法掮客,……,嚴重影響了我的工作和正常生活。
在此文中,吳某要求戴某就其在網絡上造成的不良影響進行道歉,澄清正名,停止侵害,還吳某清白。
6月4日上午,正觀新聞記者再次查看吳某微博發現,該文已被刪除。但是配發此文的圖片已被衆多律師同行微博轉發並評論,同時在微信朋友圈瘋傳,受到社會公衆廣泛關注。
貴州省紀委監委:已交給相關部門處理
6月3日晚,正觀新聞記者撥打了吳某在微博中所留的手機號碼,打通後無人接聽,對方發來信息稱,“現在有事,暫時不方便”。
6月4日上午,正觀新聞記者多次嘗試聯繫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貴陽市委宣傳部及貴陽市紀委監委,電話均無人接聽,截至發稿,尚未收到回覆。
6月4日下午,正觀新聞記者從貴州省紀委監委處證實,省紀委監委已監測到此事相關輿情,並已交給相關部門處理。
女律師網上自曝遭法院領導騷擾的事件傳開後,不少網友表示,希望有關部門儘快介入調查,將相關疑點查清楚,究竟是謠言還是事實,應還雙方當事人以公道。
被舉報院長次日“帶頭開展自我批評”
正觀新聞記者查閱公開報道發現,6月3日晚,即貴陽中院院長戴某被舉報後第二日,他仍然出席了貴陽中院當晚舉辦的隊伍教育整頓專題民主生活會,會上,戴某代表院領導班子作對照檢查,並帶頭作個人剖析發言,開展自我批評。
據戴某的公開履歷顯示,他於2020年當選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2008年4月至2015年6月,戴某在貴州省人民檢察院主任科員一路升至職務犯罪預防局局長,政治部幹部處處長、檢察員。
如吳某舉報信屬實,兩人同事時期或在此期間。
而對於實名發文的律師吳某,正觀新聞記者查詢廣東省司法廳官方網站發現,吳某於2020年10月27日爲吳某頒發了律師職業證書,並獲得了在北京市煒衡(深圳)律師事務所專職執業資格,該網站顯示的律師執業證書證號與舉報信中一致。
此前,據《貴州日報》報道,貴陽中院曾在4月20日發佈關於整治“法官離任後違規從事律師職業、充當司法掮客”手裡問題線索舉報的公告,整治內容包括:
法院領導班子成員以及其他擔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幹警在離任三年內,其他人員在離任兩年內,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法官離任後,擔任我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作爲當事人的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代理訴訟或者進行辯護的除外);
法官離任後從事律師職業,利用我院的社會關係,拉攏腐蝕承辦案件的法官,從中牟利;
法官離任後在律師事務所任職,利用我院的社會關係,從事向案件承辦法官打探案情、協調案件等活動,影響案件依法公正辦理;
法官離任後,利用我院的社會關係,通過向承辦案件的法官介紹律師或給律師介紹案源等方式從中牟利,影響案件依法公正辦理;
法官被開除後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作爲當事人的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代理訴訟或者進行辯護的除外);
法官離任後,存在其他違規擔任律師、法律顧問,或以其他方式充當司法掮客等問題。
有網友評論,此次事件或與整治有牽連,那麼真相如何,有待官方進一步調查。
延伸閱讀
昨日,一段實名舉報視頻引發網絡熱議。視頻中,一名自稱是“河南省隆慶祥服飾有限公司總裁姜書敏”的女子,舉着自己的身份證,“實名舉報鄭州中院原院長於東輝索賄500萬元財物”。據其表示,於曾索要“六七千萬的三分之一”,實際索得現金200萬元、金條20根、蟲草9斤,總價值約爲500萬元。
視頻中,姜書敏曬出了一段通話錄音,其中一名被標記爲“於”的男子,進行索賄並通過手下收受了價值上百萬元的蟲草。
《環球人物》記者聯繫到姜書敏,向她求證錄音中的人是否就是於東輝,她肯定地說,“就是於東輝”。
姜書敏說,有關情況她已向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平臺進行了舉報,這條舉報視頻也在微博上@了河南省紀委監委的官方微博“清風中原”。7日下午,河南省高級法院有關部門聯繫了其公司,還沒有進一步進展。
姜書敏公司的土地原定在4月8日由法院拍賣,她對此次拍賣的合法性存疑,這也是她選擇這個時間點實名舉報的原因之一。今日下午,她告訴記者,這次拍賣已經流拍。
據姜書敏稱,事情走到最終索賄、行賄的地步,源於此前的一次貸款行爲。
姜書敏表示,這起案件可梳理爲三個部分:姜書敏公司起初“誤借”高利貸,因未能及時還款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單,只能賣一部分地湊錢;後向法院繳納執行款2億元(還債),法院卻將這筆錢退到他人賬戶,並繼續拍賣姜書敏公司的土地;無奈請鄭州中院時任院長“主持公道”,反被索取鉅額賄賂。
幾年前,姜書敏公司“因土地開發、項目融資需要”,向從事借貸行業的竇姓夫婦借了一筆款。2017年,公司因未能及時償還貸款,被鄭州中院列爲失信被執行人。
根據姜書敏的說法,這筆欠款未及時還上,其實與竇姓夫婦是“有組織的職業放貸人”有關。“(竇姓夫婦)不但通過套路貸等方式收取高利息,並強收我方‘合同外利息’700多萬元,甚至還強收‘判決外利息’。”
姜書敏解釋,所謂的“合同外利息”和“判決外利息”,前者指在合同內有約定利息的情況下,實際在合同外給放貸人再支付部分利息;後者是判決履行利息之外,債權人要求將已還債務一併覈算利息,然後按利滾利的方式再覈算利息。“我們認爲這些利息均屬非法獲利。借款前並不知曉他們是有組織的職業放貸人,如果知道我們也不會借。”
最終,姜書敏公司的某土地項目被以209882635.32元的價格轉讓給了一家名叫福晟的公司。“根據我公司與福晟公司達成的協議,我公司書面委託福晟公司,將本來應該付給我公司的2億多元,支付到法院賬戶,付清了法院執行款。”
但是,賬款結清3個月後,姜書敏突然發現,法院將到賬的2億元執行款違法退給了福晟公司,重新執行拍賣她們公司的土地。
疑似送蟲草錄音曝光
“爲了借執行程序低價拍賣我方的土地,鄭州中院劉姓、馬姓執行人員與福晟公司串通,捏造了一個日期倒籤的《付款說明函》,然後以此爲據,將我方的執行款退給了福晟公司,並欲將我方土地項目以超低價進行拍賣。”姜書敏激動地說道:“這樣的事情在全國範圍內都找不到先例!”
·姜書敏提供的《付款說明函》。
彼時,姜書敏感覺到“背後肯定有非常強大的勢力在違法操作”。不得已,她找到了時任鄭州中院院長,希望他能夠主持公道,“糾正這個嚴重的違法行爲”。
姜書敏表示,對方直接向她們公司提出了“損失六七千萬的三分之一”的索賄要求。姜書敏對記者說:“我們當時除了儘量滿足他的要求,沒有其他的辦法。只好被迫籌集資金滿足他的要求。”
在舉報視頻當中,姜書敏公佈了相關索賄錄音。錄音當中,一個被標記爲“於”的男子通過司機,收受了價值“三十五六萬一斤”的冬蟲夏草,數量大約5斤。
姜書敏告訴記者,鄭州中院時任院長先後共收受了約500萬元的賄賂,其中包括現金200萬元、100克的金條20根、蟲草9斤近180萬元。
·姜書敏的舉報材料。
真金白銀撒出去後,地雖然沒有收回,但她從對方那確認到一條驚人信息,即“某執行法官爲侵佔財產,私下修改了省法院的相關決定”。
採訪中,姜書敏還指出另一個關鍵信息:“鄭州中院的執行人員如此膽大妄爲,是因爲有人爲其撐腰。”
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姜書敏表示,法院如果成功低價拍賣了公司土地,公司將損失數億元,“萬般無奈之下,我們才被迫出此下策(實名舉報),拼死一搏!”
官方迴應:正在覈實
對於姜書敏所舉報內容,有媒體向河南省委宣傳部一工作人員求證,得到答覆“目前相關部門正對此事進行覈實”。
8日下午,《環球人物》記者撥打舉報人提供的於東輝及其司機電話,希望進一步瞭解情況,均沒有應答。
2020年12月4日,被網絡稱爲“億元女廳官”的海南高院原副院長張家慧,以受賄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詐騙罪被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400萬元。有網友將此次被舉報的鄭州中院原院長稱爲“河南版張家慧”。
據公開資料顯示,被舉報者於東輝曾任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2014年2月至2018年11月,他就任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企查查資料顯示,舉報方姜書敏所在的河南省隆慶祥服飾有限公司,目前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爲袁小杰。袁小杰於2020年被法院列爲失信被執行人,因自身失信及關聯企業失信被限制高消費。
隆慶祥本爲有名的老字號,創建於1522年,擁有數百年家族製衣史。目前隆慶祥擁有百餘家直營店,銷售網絡覆蓋北京、天津、河北、河南、江蘇、安徽、山東等省市。但據河南省隆慶祥服飾有限公司公告稱,自2015年起,該公司已轉行地產行業,不再做服裝業務,與其他隆慶祥服裝公司無關聯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