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求包養…3萬到手秒失聯!2寶爸遭騙1招回擊 2人下場皆慘
▲女大生上網找包養,卻拿錢後落跑,而對方不甘被騙,搶走她的包包,雙方互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陳姓女大生於網上與楊姓男子達成每月3萬元價格包養,孰料,她在第二次見面拿錢後便落跑失蹤,而楊男因心有不甘,隨後於網上隱匿自己身分,將陳女騙出門,並趁機搶奪對方皮包泄憤,雙方事後互相提告。臺中地院審理後,依詐欺取財罪判陳女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萬5千元,另依強盜罪判楊男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女2020年6月底於交友網站「甜心花園網」結識楊男,雙方於同年7月1日碰面後,她明知自己無意與楊男交往或包養,仍與楊男談好以每月3萬元價格包養,並在6天后與楊男相約用餐,並在取得3萬元現金後,便以上廁所爲由離開現場,而楊男事後多次嘗試聯繫,她均未理會,甚至封鎖對方。
楊男驚覺遭騙後,同年7月15日他發現陳女疑似在交友網站上,以其他帳號徵求包養,遂隱匿身分,約對方外出碰面,但因先前遭騙的經歷,他便要求陳女交出手機讓他檢視,不料,遭拒絕後,他竟搶走對方皮包(口紅1支、手機1支、鑰匙1串及4千元),逃離現場。直到雙方互告,全案因此曝光。
對此,陳女、楊男均於偵訊、審理期間坦承不諱,而法官查出,陳女先前就曾因類似案件遭判拘役30日、緩刑2年確定,卻在半年內再犯相同類型案件,惟念在陳女已經以6萬元與楊男達成和解,現爲大學生、目前無業、已懷孕等情狀,依詐欺取財罪,將陳女判拘55日,得易科罰金5萬5千元。
楊男部分,法官則認爲,楊男因遭詐取財物,未選擇報警處理,或循其他合法管道,卻以強暴手段取走陳女皮包,但念在楊男犯後態度,目前從事餐飲業、已婚、扶養2子等情狀,依強盜罪判楊男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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