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妹籤「調教合約」拍裸照又約牀戰 反控男方性侵恐嚇結局大逆轉

嫩妹籤「調教合約」拍裸照又約牀戰 ,反控男方性侵恐嚇結局大逆轉。(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鍾姓男子用假名在Line羣組上,以每月1萬元代價,與妙齡女小美約定一個月一萬元,由男方只是拍攝裸照供欣賞,但卻用要散佈裸照爲由逼女方前往摩鐵嘿咻並拍攝性愛片,事後又拿性愛片恐嚇小美,但小美擔憂遭外流,嚇得報警,但法官查出,小美與鍾男簽有「調教合約」,也親自更改合約內容,因此性侵不成立,但恐嚇罪成立,合併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書,鍾姓男子用假名,在line羣上認識一名女子小美,雙方約定鍾每月給1萬元,小美要依男方指示拍攝照片及影片,需配合期間爲2個月。但是鍾男卻認爲,小美僅傳送裸照2張後就開始推託,於是發送簡訊恐嚇:「好那等着紅吧」、「合約生效了」、「你等着紅就好」、「但如果要搞得難看」、「沒關係」、「各大社團等着看」、「我還有唉居」、「照片」、「我都存了」。

小美擔心照片遭到公佈,又改與鍾男協議以發生性行爲2次取代拍攝照片及影片之協議,並相約前往摩鐵發生性關係,又由鍾男拍攝影片。但鍾男再度邀約時,小美卻拒絕,於是鍾男又傳訊恐嚇:「你資料我也都有你哀居所有有去留言的跟你有追蹤還有你的粉絲我都會讓他們看看,沒差」、「沒問題我會麻煩北口他們直接在霸設標記你」,並傳送多張小美之Instagram個人頁面截圖,讓小美心生畏怖,憂鍾男會散佈裸照及性交影片,於是報警。

一審法官認定,恐嚇罪部分,鍾男2次恐嚇行爲,讓女方心生畏懼,但考量坦承犯行,審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各處有期徒刑6月,合併執行10月,得易科罰金。

性侵部分,法官勘驗兩人性愛影片後,發現小美並未抗拒與鍾男發生性行爲,甚至自拍裸照傳給男方,加上兩人相約到摩鐵前,還在前摩鐵前,傳訊給鍾男說「我要去」、「吃垮你」,嘿咻完隔天,鍾男邀約女子「下次過夜再去吃黑白切」,女子也迴應「我去買鹹酥雞」,因此認定性侵不成立無罪。

鍾男不服上訴,臺中高分院審理後認定並無違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