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妹子約砲遭恐嚇拍裸照逼「3天1次」 惡男賠百萬還要關

17歲妹子約砲遭恐嚇拍裸照逼「3天1次」,惡男賠百萬還要關。(達志影像)

一名17歲少女小美透過交友軟體與認識剛一個月的郭姓男子約砲,但郭男意外發現小美有男友,竟假裝要傳雙方發生性關係的訊息給男方,威脅小美前往旅館性侵,還偷拍裸照逼她「至少3天1次」,但郭男打電話威脅時,遭小美父親聽見,立刻前往警局提告。郭男事後賠償100萬元,但小美父親認爲郭只是推託裝給法官看而不願原諒,高院法官則依對少年強制性交罪判其3年8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郭男110年5月間,透過網路交友軟體「HEYMANDI」認識17歲少女小美。兩人曾約出發生性行爲。事後郭得知小美有男友,竟假裝要發一則訊息內容爲,「表哥,有一次你女朋友她媽媽不是叫你上來臺北接你女朋友下去、你知道他前一天晚上約我去旅館砲嗎、如果你不信的話、聊天紀錄都還在」的訊息,並將威脅訊息截圖給小美。

小美擔憂畏懼郭男將他們之間發生性行爲之事告知他人,遂答應對方要求,雙方前往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又遭到偷拍沐浴畫面。

郭男事後又傳送小美上半身裸露的照片,並以傳送「沒有威脅、也沒有好不好玩、就是做個交易而已、我們可以商量一個兩個都可以接受的方案阿、拍幾張很重要嗎、有一張能證明是你就夠了不是啊、我不是隻要這一次欸、我又不是每天都要、商量一個你可以接受的頻率或次數、我覺得這個頻率不錯阿、三天四天一次、我本來是想商量兩次或三次的、不要拉倒、我累了明天再處理、反正我有的不只這張、那我會連之前的事一起說的、他要不要信他的事、我們第一次去開房間的事啊、把你身上的特徵說出來、他會不信嗎」等訊息予小美,因讓她不堪威脅後報警處理。

法官審理後認爲,郭男與小美透過網路認識才1個多月,明知對方爲未成年還發生過性行爲,卻要脅將兩人關係透過簡訊擷圖告知對方男友爲由,強行性侵,且另未經女方同意而拍攝女方沐浴及身體隱私部位;又傳送裸體照片威脅女方與他繼續發生性行爲。致使女方身心受創嚴重,迄今仍須定時前往身心科就診,危害重大,依對少年強制性交罪判其3年8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