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師帶女學生回家「全裸教吹直笛」 監視器全錄下但不起訴

▲男老師帶女學生回家「全裸指導」。(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某社區大學廖姓男老師教授直笛,前年帶着劉姓女學生回家「指導」;不料廖妻查看家中監視器,驚見老公外遇,兩人甚至全裸在家中親密互動,怒告通姦。臺北地檢署雖認定兩人逾越社交禮俗,卻因沒有具體通姦事證,裁定不起訴處分

廖妻指控,2014年6月,她和友人出國,返家發現丈夫全裸睡在主臥室,深知他過去並無裸睡習慣,便調閱裝在客廳的監視器查看,竟發現丈夫帶其他女人回家,一住就是8天。雖然無法得知兩人在主臥房幹了什麼,但其間兩人全裸在家中走動、互動親暱,女子甚至直接在廖男面前更衣,他還從後方熊抱

廖妻說,兩人不僅在家中偷情,2015年還曾到摩鐵開房間;女子傳訊息給廖男,「你知道我每天都很想念你,渴望見到你嗎?」「除非你主動跟我連絡,我選擇靜靜地等你。」經她追查,發現女子正是丈夫在社區大學教授直笛的劉姓女學生,怒告兩人通姦。

廖男否認通姦,但承認自己有錯,錯在「太隨便」,因爲他創作音樂時喜歡開電視,但家中只有主臥室有電視,才讓劉女使用主臥房,但並不知道對方裸體習慣;至於上摩鐵,是因爲妻子揚言提告,兩人不知道去何處商量,纔會到汽車旅館

檢方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兩人確實裸體共處一室,廖男也確實熊抱劉女,但這隻能證明兩人超越朋友關係、逾越社交禮俗和道德倫常,但無法證明兩人有性行爲,因此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