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重新現譯監聽檔 揪出新事證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涉及接受業者性招待,南檢15日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地檢署去年2月因立委爆料而重啓調查陳宗彥涉接受性招待案,今年初一度遭質疑石沉大海,南檢頂住輿論壓力,歷時1年半偵結起訴,但何以9年前查無不法,如今卻起訴求重刑?南檢說明,當年主要偵辦酒店業者妨害風化,雖監聽到陳宗彥接受性招待,但無事證明確認定,查無具體不法事證而簽結,強調沒有自相矛盾,一切照程序辦理。
南檢指出,酒店業者連恆、王孝瑋於2012至2013年間因妨害風化案,經時任圓股檢察官林仲斌2014年4月14日提起公訴,並就連、王疑涉行賄陳宗彥部分,2014年4月23日另籤分案續辦。
偵辦期間,林仲斌職務異動,由時任檢察官張婉寧於2014年9月3日接辦,檢方認連、王孝瑋申請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請陳宗彥協助,難認有違法情事,也無積極事證足認有行、收賄或圖利不法,2015年8月31日以查無不法籤準報結。
至於去年時任立委陳琬惠踢爆最關鍵的陳宗彥涉接受性招待,外界質疑既然有監聽到,爲何竟未深究?檢方表示,當初是偵辦連、王妨害風化案,研判陳宗彥長期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爲釐清對價細節,2013年1月16日向法院聲請實施通訊監察獲准,並自同年1月20日開始通訊監察。但同年5月13日分析歷次監察內容發現,缺乏積極證據證明陳有行、收賄等不法犯行,同年5月16日停止監察。
檢方強調,去年2月分案重啓偵查,承辦檢察官將前案通訊監察1年多的監聽光碟,以及有關陳宗彥通訊監察4個月監聽光碟,均重新現譯並反覆推敲,且比對調卷所取得相關資料,歷時1年半分析通訊監察譯文、相關卷證及訊問相關陳宗彥等人後,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