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特偵組互槓? 陳守煌:公佈監聽譯文已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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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指出特偵組公佈監聽譯文的行爲觸法。(資料照/東森新聞)
立法院長王金平涉入柯建銘關說事件越演越烈,但高檢署與特偵組似乎出現對槓的情勢。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於8日指出,特偵組簽結立法委員柯建銘涉貪案,隔天公佈監聽譯文,此舉已觸法,特偵組迴應案子了結就可公佈,雙方各說各話。
陳守煌表示,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8條規定,通訊監察所得資料不得提供其他機關、機構、團體或個人,若公務員泄漏或交付監察通訊的秘密資料,最高可處3年以下徒刑。但特偵組於5日簽結案件,隔天就公佈王金平與柯建銘間的監聽譯文,觸犯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陳守煌還說特偵組是「以刑事調查之名,行行政調查之實」,因爲特偵組辦柯建銘疑涉貪的刑事案件,卻未傳喚柯建銘等人說明,反而調查關說的行政事項,依照法院組織法,擁有行政調查權是最高檢察署職權,特偵組應調查重大刑案等。
對此,特偵組迴應說,案件結案就沒有偵查不公開,可以公佈監聽譯文。由於怕外界質疑「以刑事調查之名,行行政調查之實」,因此在柯涉貪案認定爲無刑責,僅行政違失,即結束調查並將案件送交監察院等單位,以便後續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