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爲外來務工發租房補貼
近日,江西南昌正式發佈了《南昌市中心城區外來務工人員發放租賃補貼的操作細則》(以下簡稱《操作細則》),將在南昌市中心城區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發放範圍,補貼的標準爲每人每月150元。
據介紹,早在2014年,南昌便出臺了相關辦法,將外來務工人員納入公共租賃住房實物保障範圍,並規定了申請政府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申請人爲本市家庭的,應當至少1名家庭成員取得本市居民戶口;申請人爲外來務工人員的,應當持《居住證》連續滿3年、連續在城市穩定工作滿6個月。
而此次在租賃補貼方面有較大變動,《操作細則》要求,外來務工人員滿足以下條件:年滿18週歲,在該市辦理《居住證》連續滿3年;在該市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保;在該市無房;年收入不超過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係數(爲44136元);未重複享受國家住房保障房政策,即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可自願選擇申請實物配租或租賃補貼,實現在南昌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和城鎮市民同等待遇。
爲進一步便民化,設立線上、線下兩種方式常態化受理住房保障申請業務。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人可註冊登錄南昌市住房保障網上申報系統,在線填寫個人資料,並選擇申請意願後提交申請。
據瞭解,外來務工人員租賃補貼於每年6月、12月定時發放,每人每月150元。如當年財政資金預算不足的,則按計劃採取輪候方式,分年度、分批次給予保障,輪候期原則上不超過兩年,以確保能讓更多的外來務工人員享受到租賃補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