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錢不辦事」是民代收錢絕招?網:山西布政司更高招
臺北地院法官審理認爲,徐永明只涉及期約賄賂,且金額不明,並無金流追查之問題,期約案件發生時間較近,所爲行爲明確單純,裁定80萬元交保,未限制出境及限制住居。(中時報資料照)
SOGO經營權立委集體收賄案,臺北地院昨(4日)一口氣裁準收押禁見包括3名現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在內的7名被告,僅時代力量前主席徐永明獲80萬元交保。徐永明獲交保的理由是隻有「期約」。律師林智羣用假設情境談「民代收錢」,直指「拿錢不辦事」代價最小、報酬最高。不過網友認爲「拿錢不辦事」並非最厲害,周星馳電影《威龍闖天關》裡的山西布政司早教過大家:「我喜歡送錢給他花,不行嗎?」。
時代力量前黨魁徐永明裁定80萬元交保,臺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黃珮禎說明,法官審理後認爲,徐永明只涉及期約賄賂,且金額不明,並無金流追查之問題,期約案件發生時間較近,所爲行爲明確單純,裁定80萬元交保,未限制出境及限制住居。
律師林智羣在臉書發文,提出一個假設情境:某民代前來諮詢,表示有人捧2000萬元要他開公聽會,如何用最小代價拿到錢?林智羣回:收錢不辦事!
因爲收錢做違背職務行爲,最少判10年;收錢做不違背職務行爲,最少判7年;而「收錢不辦事」,頂多構成詐欺,最重判5年。
不過林智羣文末特別標註說明:「被砍的可能性是存在的、「連這篇是幹話都沒看懂的人就別當公務員了地球是很危險的」。
對此,有網友迴應:「山西布政司:我喜歡送錢給他花,不行嗎?」、「山西布政司都教大家怎麼做了」。
周星馳電影《威龍闖天關》裡,山西布政司用5000兩白銀賄賂廣州知縣何汝大,被揭穿後,山西布政司說出名言:「我喜歡送錢給他花,不行嗎?」。顯然被網友認爲,比「拿錢不辦事」更高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