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D組合套餐資費未提報NCC備查 中華電信遭罰50萬元

▲MOD組合套餐資費未提報,NCC發言人翁柏宗:總共處罰50萬元。(圖/記者林睿康攝)

記者林睿康/臺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中華電信MOD未將7月1日和8月1日的組合套餐資費提報NCC備查,今天(13日)以未依照MOD營業規章第29條第4項規定,違反電信法第27條第1項規定,各處罰新臺幣25萬元,總共50萬元,並要求在裁處書送達之日起2個月內將組合套餐資費提報NCC備查。

NCC指出,有關中華電信MOD的組合套餐爭議,雖然上個月15日已經恢復播臺灣互動電視友量和中華超聯旗下所屬頻道,但是因爲中華電信未能在組合套餐頻道異動前有充裕時間預告並揭露資訊影響訂購組合套餐訂戶權益,之後又因爲組合套餐再異動,衍生出消費爭議。

發言人翁柏宗表示,經過委員會議討論後,根據「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多媒體內容傳輸平臺服務營業規章」第29條第4項規定:「本公司應於頻道營運商提供非鎖碼前,將該單一頻道或組合之資費提報主管機關備查」。由於中華電信未將7月1日和8月1日的組合餐資費提報到NCC備查,就予以實施,因此以違反電信法第27條第1項規定,各處罰新臺幣25萬元,總共50萬元,並要求裁處書送達之日起2個月內提報到NCC備查。

翁柏宗說,對於中華電信MOD組合套餐頻道異動和復播事件受影響的新用戶,將督促中華電信公司進行改善,包括「應尊重訂戶之意願,選擇維持原契約或重訂契約」、「因此選擇退租組合套餐,不收取違約金」、「因本次頻道縮減及復播事件致使選擇加退訂購單頻或組合頻道之用戶,應尊重用戶之意願重新選擇,且不收取違約金」和「給予適當方式補償」。NCC也將要求中華電信修正營業規章及服務契約,同時要求頻道營運商訂定服務契約範本以落實保障消費者權益。

另外,有關MOD採「收視率」做爲頻道分潤制度可能引發後續爭議,翁柏宗表示,NCC將以行政指導方式,要求中華電信就MOD平臺管理制度層面和消費者權益維護做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