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即刻停止違憲作爲 不允許3年後補票
憲法法庭判決健保個資可以繼續供學術研究使用,但要求3年內修法或設立專法保障個人隱私權,健保署表示會研擬修法。(本報資料照片)
健保資料庫多年來提供各個單位使用,卻不必取得民衆同意,憲法法庭12日判決《個資法》未違憲,《全民健康保險法》部分違憲。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說,違憲宣告是遲來的正義,她感到欣慰,也不太理解相關判決。
臺灣人權促進會表示,宣判不是終點,是資訊自主權運動的起點,讓個資保護的討論再次成爲國家的責任。即便具備重要公共利益,也應跟上法治先進國家腳步,先行做個資保護衝擊評估,確認對隱私權造成的風險如何降低傷害,更要另立專法,規範如同意權、退出權等權利踐行的方式。
滕西華說,根據憲法訴訟法,做出違憲宣告後,目的外利用理應即刻失效,不過大法官要求3年內修全民健保法,逾期未修法,民衆可要求停止個資被第三方利用。這意味着3年內仍可繼續目的外的利用,人民不僅沒有事前同意權,也沒有事後退出權,是允許政府機關「先上車後補票」,可能導致有人在這3年內大量申請,繼續侵害人民的權益。
滕西華表示,臺灣健保的特點是人人都有投保單位,取得事前同意並不難。醫院下載藥歷也要先取得病患同意,爲何雲端藥歷、檢驗資料做得到,健保資料的學術研究卻做不到?
她呼籲健保署,若認爲健保資料是臺灣的寶,就不應等3年,即刻起就該自行暫停資料釋出,透過健康存摺等管道取得人民同意,或接受事後退出的申請,給人民歉意和補償,不是明知現在不對,還要3年後再「補票」。
健保署說,健保資料開放利用,非僅涉及個資保護,也攸關國家長遠發展及民衆健康維護,尊重憲法法庭的判決,未來將研修相關規範以完善法制。根據調查,有9成1的民衆支持健保資料供學術利用,未來會持續溝通,善盡告知說明義務,以病患最大利益爲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