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修訂免擬具水土保持申請書 開挖植穴中耕除草免申報

苗栗山坡地面積全縣土地逾8成,水利處提醒民衆于山坡地開發整地前,須向縣府提出水土保持申請。(苗栗縣政府提供/巫靜婷苗栗傳真)

苗栗縣山坡地面積佔全縣土地約86%,山坡地整地開發須提前擬具水土保持計劃向縣府申報,若符合水土保持計劃審覈監督辦法第4條規定,則不須事先申報,水利處指出,許多民衆不諳法規,避免申請程序無所適從,已修訂「免擬具水土保持申請」申請書,即日起供民衆填寫、參考。

水利處指出,依現行法規有3情況不須辦理水土保持申請,但其中規定「經營農場或其他農業經營需要修築園內道或作業道,路基寬度在2.5公尺以下且長度在100公尺以下者」,以及「其他因農業經營需要,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實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者」,須經縣府同意後才能施工,並接受監督與指導

苗栗縣政府修訂「免擬具水土保持申請」申請書,即日起供民衆填寫、參考。(苗栗縣政府提供/巫靜婷苗栗傳真)

水利處因此修訂「免擬具水土保持申請書」供民衆參考,符合上述2類情況,可填寫此申請書辦理。實施農業經營所需之開挖植穴中耕除草等作業,則無須提出水土保持書件即可實施。不過水利處強調,免申報是指地表上一般農耕除草,雖屬農業使用卻涉及整坡(地)作業之地表下擾動,還是得申報。

簡言之,只要使用重機具全面剷除植被,開挖地表下根莖處,使土質鬆軟,還是得事先提出水土保持申請。

苗栗縣簡易水土保持申報件數年平均約600多件,其中約有400件屬於農業使用,水土保持科表示,實務上,一般農耕除草與整坡作業難區分,一般農耕除草可能因衛星攝影,或民衆反映疑似開挖行爲而受到檢舉,所以建議民衆於作業前、中、後拍照存證,並確實無開挖整地,保全自身權益

民衆若有不明之處,可先洽詢水利處水土保持科再進行作業,山坡地未經申請違法整地,依《水土保持法》,最重可罰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