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勞保基金 免申報臺版肥咖
財政部表示,爲提升盡職審查執行效能,「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裡「低風險規避稅負實體」名單包括勞工保險基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新制勞工退休基金及私校教職員退輔儲金,免辦理盡職審查及申報。
爲了避免爲防杜有心人將所得隱匿國外金融機構避稅,全球吹起了金融機構資訊交換風,財政部去年11月發佈CRS(金融帳戶資訊交換),又稱爲臺版肥咖條款,預期明年開始實施。
須申報的金融機構應明年年起進行盡職審查,同年12月31日前完成高資產帳戶審查、109年前完成較低資產帳戶及實體帳戶審查,首次申報期限爲109年6月,且與他國進行資訊交換。
但是隻要符合三大要件,可以免申報。其一是政府或國際組織的退休基金,與免申報信用卡髮卡機構性質類似的實體。
第二要件爲通盤考量高、低風險因素,認屬規避稅負風險較低的金融機構。第三爲免除該實體盡職審查及申報義務,不違反國際間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透明要求宗旨。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經相關主管機關檢視,勞保基金、勞退基金與退撫基金,廣泛參加人的退休基金性質類似,規避稅負風險較低,「低風險規避稅負實體」的金融機構,排除適用盡職審查及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