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檢署加強查疫情假消息 召開檢警視訊會議
苗栗地檢署18日上午針對疫情期間假消息、哄擡物價等案件偵辦,召開警調移視訊會議。(謝明俊攝)
苗栗地檢署18日上午針對疫情期間假消息、哄擡物價等案件偵辦,召開警調移視訊會議。(謝明俊攝)
苗栗地檢署18日上午針對目前疫情擴散,爲防範假消息氾濫、哄擡物價,甚至是因疫情死亡報驗程序等議題,召集警、調、移民署、縣府消保官等,以視訊會議進行聯繫及意見交換,由檢察長陳鬆吉主持,會議歷經半小時結束,將全力查察疫情期間相關不法。
爲了因應近期疫情升溫,苗栗地檢署於18日上午10時30分,以視訊會議方式舉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處理小組聯繫平臺會議」,邀集苗栗縣警局、苗栗縣調站、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主任執行官江佳蓉、移民署苗栗縣專勤隊、苗栗縣政府消保官王德基,等參加,以加強機關間彼此橫向聯繫與合作,共同對抗疫情。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嘉生、鄭葆琳分別針對疫情期間可能產生的相驗案件報驗程序、假訊息和哄擡物資價格等刑事案件,和與會人士共同確認可行的運作模式及適宜偵辦的案件類型,警調等單位都表示會全力協助檢方查緝疫情期間的各類案件。
陳鬆吉強調,有心人士可能利用疫情期間散佈謠言或從事其他犯罪,檢方一定會從嚴、從速查緝,讓投機者不會心存僥倖。
苗栗縣警局也表示,不實疫情訊息,透過臉書、LINE羣組傳送或轉傳,造成民衆恐慌不安,警政署長陳家欽曾指示,針對乘機制造假訊息引發恐慌,迅速查察假訊息,立即對外澄清說明,避免假訊息擾亂社會秩序。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案件責成專案人員蒐證,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
有關疫情訊息或防治措施,應該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佈爲準,民衆切勿以身試法,轉傳竄改、虛構、不實疫情訊息,將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隨着疫情升溫,相關防疫物資水漲船高,不法分子利用民衆恐慌搶購心態,乘機囤積防疫物資或哄擡物價,將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2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苗栗縣警局呼籲民衆,切勿輕信來路不明的網路消息,如遇民衆傳播不實訊息、或業者及商家乘機哄擡物價,請儘速撥打110或向當地派出所報案,警方將從嚴究辦,決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