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到和妳在一起」狼叔誘拐好友未成年女兒判囚2年

曾姓男子帶着未成年的女兒投靠好兄弟阿志(化名),看女兒和阿志女友13歲的女兒小敏(化名)睡同一間房,竟萌生歹意、故意對小敏說曾夢到2人在一起,小敏情竇初開被吸引,某晚竟跑到曾男房中發生關係,還被女兒撞見,才東窗事發。高雄地院依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爲性交罪,判曾男2年,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曾姓男子帶着未成年的女兒投靠好兄弟阿志(化名),看女兒和阿志女友13歲的女兒小敏(化名)睡同一間房,竟萌生歹意、故意對小敏說曾夢到2人在一起,小敏情竇初開被吸引,某晚竟跑到曾男房中發生關係,還被女兒撞見,才東窗事發。高雄地院依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爲性交罪,判曾男2年,可上訴。

曾姓男子和阿志是多年好友,2022年月8月,曾男跟太太吵架,帶着未成年的女兒投靠阿志,阿志也大方把家裡的一間房整理給曾男住,曾男的女兒則被安排跟阿志女友的女兒小敏同房。

曾男發現小敏頗有姿色,竟色心大起,故意頻繁對小敏示好,還說「曾經作夢夢到2人在一起」,小敏情竇初開,被曾男騙得團團轉,便同意和曾男私下交往。

同年10月23日深夜,小敏趁曾男女兒睡着,偷偷跑進曾男房間,過程中曾男女兒醒來,發現小敏不在身邊,走出房間查看,聽到曾男房內有奇怪的聲音,從門縫偷看,竟看見到爸爸和小敏正在發生關係。

事後曾男女兒認爲不妥,把目擊到的事情告訴小敏的母親,母親追問後,小敏才承認愛上曾男。母親見大事不妙,趕緊報警處理。

開庭時曾男坦承犯行,也願意和小敏和她母親和解。法官認爲,曾男明知小敏未滿14歲,心智發育尚未健全,性自主決定權未臻成熟,竟爲逞一己私慾,而與小敏性交,影響小敏身心健康不輕。考量曾男有酒駕前科、不符緩刑條件,最後依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爲性交罪判曾男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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