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團涉嫌壟斷被查,以後吃外賣會不會更便宜?
文 |環響
出品 | 本站科技《態℃》欄目組
繼阿里因實施“二選一”壟斷被罰180億後,靴子落地,美團成爲第二家被立案調查的互聯網巨頭。
4月26日盤後,市場監管總局發佈通知,根據舉報依法對美團實施“二選一”等涉嫌壟斷行爲立案調查。
美團方面回覆稱,公司將積極配合監管部門調查,進一步提升業務合規管理水平,保障用戶以及各方主體合法權益,促進行業長期健康發展,切實履行社會責任。目前公司各項業務一切正常。
正如王興在飯否上曾經談到的“2019年可能會是過去十年裡最差的一年,但卻是未來十年裡最好的一年”。4月28日收盤,美團的股價報309港元/股,市值近1.84萬億港幣,較2021年2月份460港元的年內高位,市值已經蒸發了9000多億港元。在去年12月24日,阿里巴巴因涉嫌壟斷被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立案調查後,股價也是應聲暴跌,一天之內跌幅超過13%,當日市值即蒸發了1000億美金。
對中國互聯網巨頭來說,反壟斷也許給他們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業內人士透露反壟斷將會成爲常態,中國互聯網公司發展可能到了一個新的階段。這個新的階段也許將會是更加註重創新,更加重視效率的階段。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原成員、南開大學法學院競爭法中心主任許光耀教授提出企業是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市場主體。反壟斷最終維護的是消費者的利益,通過督促企業研發創新,降低成本,降低價格,從而令消費者得到低廉充分的供應。這也意味着,經過立案調查和整改後,未來消費者有可能吃到更便宜的外賣,買到更便宜的商品。
立案調查,巨頭的不安與應對
“利劍一直懸在頭上,什麼時候落下來是問題。事實上,落得越晚,損失就越大。”業內人士表示靠壟斷行爲來開展競爭的企業,即便現在不被處罰,未來也一定會被罰。“所以現在反壟斷對互聯網公司來說也是個好事,反壟斷正在促進互聯網公司走上正軌”。
據資料顯示,世界最早的反壟斷立法是在1890年由美國頒佈的《謝爾曼反托拉斯法》。我國《反壟斷法》則是2007年頒佈,在我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設反壟斷局綜合負責經營者集中審查、壟斷協議調查、濫用行爲調查、行政性壟斷調查等方面工作。
壟斷事實上是一種經濟學詞彙,本身也有着悠久的歷史,且本身中性。值得指出的是,壟斷並不等同於違法。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原成員、南開大學法學院競爭法中心主任許光耀教授提到“壟斷是形成市場力量的方式,壟斷合法不合法最終取決於它的用途,如若用來提高價格就是非法的,若是爲了擴大產量,增加效率,則是合法的。”
近年來,隨着互聯網公司的逐漸壯大,平臺經濟的崛起,一些互聯網巨頭憑藉自身市場地位而進行不當競爭的事情屢見不鮮。強制二選一、大數據殺熟,違規併購這些帶有明顯壟斷色彩的行爲已經越來越受到社會和政府的關注。
此次從2020年底開始,反壟斷浪潮席捲了整個以互聯網平臺爲核心的行業。2020年12月24日,反壟斷第一槍打響,市場監管總局對阿里實施“二選一”等涉嫌壟斷行爲立案調查, 4月10日,國家市監局依法對阿里巴巴集團實施“二選一”壟斷行爲作出182.28億元行政處罰。
此案件是中國反壟斷法實施以來開出最大的罰單。
而此前在社區團購生鮮電商領域,5家社區團購企業也被立案調查,今年3月據市監局發佈公告稱,對美團優選、多多買菜和橙心優選等5家企業進行處罰。除武漢七種美味科技有限公司(食享會)被處以50萬元罰款,另外4家均被處以150萬元罰款,累計罰款650萬元。 另外,在2020年12月25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互聯網餐飲外送平臺上海食派士商貿發展有限公司實施“二選一”壟斷行爲作出116.86萬元行政處罰。
在4月13日,市監局召開互聯網平臺企業行政指導會,這次會議中,肯定了平臺經濟的積極作用,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求充分發揮阿里案警示作用,明確提出互聯網平臺企業要知敬畏守規矩,限期全面整改問題,建立平臺經濟新秩序。
京東、拼多多、美團、字節跳動、攜程等互聯網平臺企業要在1個月內全面自檢自查,逐項徹底整改,並向社會公開《依法合規經營承諾》,接受社會監督。市場監管部門將組織對平臺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整改期滿後再發現有平臺企業強迫實施“二選一”等違法行爲,一律依法從重從嚴處罰。
市場監管總局還強調,希望經營者認識到,《反壟斷法》適用於所有主體,對內資外資、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大企業和中小企業、互聯網企業和傳統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目的是要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營造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同時也指出雖然平臺經濟領域競爭呈現出一些新特點,但互聯網行業不是反壟斷法外之地,所有企業都應當嚴格遵守反壟斷法律法規,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也只有這樣,才能確保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據公開資料的定義,平臺經濟是指基於數字技術,由數據驅動、平臺支撐、網絡協同的經濟活動單元所構成的新經濟系統,是基於數字平臺的各種經濟關係的總稱 。
平臺,在本質上就是市場的具體化。同時,平臺是一種虛擬或真實的交易場所,平臺本身不生產產品,但可以促成雙方或多方供求之間的交易,收取恰當的費用或賺取差價而獲得收益。而阿里、騰訊、美團、字節等互聯網巨頭,一定程度上已經建立起來了平臺經濟,且具有一定優勢。
也有專家指出平臺經濟的壟斷行爲,相當意義上具有普遍性,當用戶總數突破臨界點,可能就實現了“贏家通吃”。在工業時代,壟斷的界定和今天平臺經濟的界定大有不同,工業時代事實上只要公司收入佔到整個行業的份額達到某種水平,就可以判定壟斷了。
許光耀指出,很多互聯網公司發展,其實並沒有準確理解《反壟斷法》的邊界,因此可能會存在超越界限的行爲。那麼執法之後,這個界限其實相當於明確了。現在對企業來說,應當學習《反壟斷法》理論和實務中最新進展,同時把注意力放在促進效率、增進消費者利益的重點上。
實際上現在平臺經濟需要通過集中來實現效率,這導致了一種新的判定標準的產生,達到集中之後,到底有沒有利用自己的地位去做一些有影響或者損害整個競爭效益的事情。 “這其實是一種新的課題。我們需要第三方包括政府來進行監管。”業內人士稱當反壟斷的大幕徐徐拉開,未來一定不會只有某一兩家互聯網公司會經受處罰和質疑。
許光耀談到互聯網出現之後,作爲新興產業產生了很多新的特點,此前在反壟斷中市場份額起到很重要的判定力量。但是現在來看,市場份額的說服力並不是特別強,現在市場上出現了雙邊市場等特點,這些特點在世界《反壟斷法》研究中都是比較難以回答的尖端前沿問題。所以對企業來說,未來應當更謹慎地對待自己的行爲。
反壟斷之後,有可能吃到更便宜的外賣嗎?
美團此次被立案,也是行業問題積累發酵已久的結果。中國社科院服務經濟與餐飲產業研究中心執行主任趙京橋表示疫情之後,整個餐飲業線上化屬於一個加速的狀態。伴隨着消費者行爲的改變,企業對線上的依賴變強。這個時候需要美團這樣的平臺經濟建立起來一個各方均適應的治理體系。
去年在疫情期間,廣東餐飲服務行業協會發布《廣東餐飲行業致美團外賣聯名交涉函》,要求美團外賣降低抽傭比例和取消獨家合作。除此之外,四川、重慶、雲南、山東等地的多個行業協會也致信美團,呼籲降低佣金。
隨後,美團外賣與廣東餐飲服務行業協會聯合聲明稱,美團將對廣東地區優質餐飲外賣商戶加大返傭比例,並稱“美團尊重商戶自主選擇線上各類平臺,支持餐飲商家自主運營私域流量的多渠道發展,美團也將全面開放配送平臺來對接。”
趙京橋曾表示,不僅是在疫情當中,在過去幾年,整個外賣市場一直是餐飲增長的動力之一。2019年,外賣交易額估算大概在6000億左右,大概佔到整個餐飲行業的15%。而因爲疫情,外賣成了餐飲求生之道,很多餐飲企業原來可能並不做外賣,但因爲疫情也主動去開設新的線上門店,增加外賣銷售。外賣的方式擴大了餐飲服務的半徑,增加了餐飲收入來源,包括整個經營時間,消費時間都擴大了。從整個經營模式上看,外賣的經營模式會提高整個餐飲經營的效率跟效益,所以未來外賣交易額在整個行業中的佔比會不斷上升。
疫情之下,新的社會環境不斷產生,美團的境遇也與此前不同。 “阿里是服務中小商家,美團也是屬於服務中小餐飲企業。這些餐飲企業,實際上跟就業關係比較大。其實在疫情期間,已經有一些協會在反映這些問題,都有一些跡象在。”趙京橋表示,在這種情況下,餐飲本身並不是一個暴利行業,很多小型餐飲企業只是保障經營者的家庭生活,涉及到民生民計。
美團此前在“二選一”的實質性壟斷行爲上也已經被出現被判決的情況。4月14日,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就美團不正當競爭行爲作出判決,民事判決書顯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團)將向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餓了麼)賠償35.2萬元。早先在2月,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金華分公司實施的不正當競爭行爲,損害了拉扎斯公司(餓了麼)合法權益,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並賠償後者100萬元經濟損失。
此前,美團也多次因爲壟斷行爲遭遇處罰。在2018年5月、2017年6月,美團就曾經因不正當競爭等行爲被江蘇省淮安市清江浦區市場監管局和浙江金華市市場監督局罰款。
業內人士表示過去政府的態度一直是在鼓勵平臺經濟發展,因爲平臺經濟建立了多邊市場,提高了整個行業的效率,促進了行業內的產業分工。這種平臺的壯大不是壞事,但是平臺的行爲如何去約束,這是現在國家一系列動作來看,需要進一步思考的。 “從經濟利益出發,二選一實際上是效率最高的,前提是企業的基礎能力能夠支持這樣一個搜尋和匹配的機制。但是如果企業的行爲影響了整個市場公平競爭的時候,也可能會造成比較大的社會損失”。
不過許光耀表示“二選一”的表述並不準確,在《反壟斷法》中其本質是一種排他性交易行爲,即行爲人要求交易相對人只能與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人)進行交易。限定交易可能充當壟斷協議的工具,也可能構成支配地位濫用行爲,這個時候它是違法的。如果不構成這兩種行爲,它是不違法的。
趙京橋則表示“平臺的共治”很有必要,對當前互聯網平臺發展階段來說,這個時候國家來整治或者是規範整個平臺行爲的出發點,還是希望能夠給中小企業,尤其是對基本上沒有什麼話語權的這些企業,能夠創造更公平的競爭環境。同時,也是通過這種反壟斷的手段,鼓勵平臺之間的公平競爭,讓市場有更多的選擇,
近期,在阿里巴巴接受處罰後表示,實施相關措施來降低商家進入平臺的門檻和經營成本,比如降低開店門檻,以及開店成本;逐步降低技術服務費用,免去一些成熟技術的服務費用,並開發新服務和新工具來降低商家的經營成本,進一步支持商家以更低的成本在平臺運營;投入更多加強商家培訓,協助商家熟悉運用平臺工具;投資於開拓新的消費羣。
阿里還表示,阿里留住商家並不依賴於排他性協議。品牌在別的平臺開店,或通過他們的代理商在別的渠道進行銷售,不會對阿里巴巴業務造成實質負面影響。參照於阿里近期的整改措施,從短期來看,受益者是商家和品牌,從長期來看,受益者是整個社會的消費羣體。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基礎下,商家的負擔輕了,整個競爭也更充分了。
此次美團被立案調查之後,有可能帶給餐飲等商戶更多的益處,而消費者也會因此受益。“平臺作爲一個建立的多邊市場,很多規則實際上不光是平臺自己的事情,是商家、消費者,包括平臺上還有很多服務商共同的事情,這更需要建立一個治理的機制。比如說美團的佣金收取比例。改變平臺的規則,需要通過多方的代表來共同參與。”趙京橋總結這實質上是由於平臺經濟不光是平臺企業本身做出來的,除了他的資本投資,各種技術的投入。共同維護這個平臺的,實際上是消費者還有商戶,還有這麼多服務商,這是生態化的一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