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廖小寧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新華社成都10月26日電(記者吳曉穎)據四川省紀委監委25日晚通報,日前,經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紀委監委對眉山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廖小寧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廖小寧理想信念坍塌,背離初心使命,喪失紀法底線,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旅遊活動;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財迷心竅,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品、禮金和消費卡,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爲其親屬謀取利益;私慾膨脹,甘於被“圍獵”,將權力淪爲謀取利益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長期利用職務便利在土地置換、政府債券承銷、貸款擔保、款項撥付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廖小寧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四川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廖小寧開除黨籍處分;由四川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四川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