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市總工會原黨組成員、副主席何國清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原標題:太倉市總工會原黨組成員、副主席何國清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太倉市委批准,太倉市紀委監委對太倉市總工會原黨組成員、副主席何國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何國清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財物,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在職工錄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何國清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手、不收斂、不知止,性質嚴重、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太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太倉市委批准,決定給予何國清開除黨籍處分;由太倉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