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出現「假瘦瘦筆」 食藥署曝製造或輸入最重罰1億

美國FDA公告,查獲仿冒Ozempic注射液1毫克。圖/取自美國FDA官網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日前公告,查獲數千單位假冒、俗稱「瘦瘦筆」的藥品胰妥贊(Ozempic),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說,目前已和海關合作,加強抽查進口快遞郵包,並主動監控網路非法賣藥或代購行爲,製造或輸入僞藥或禁藥者,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

美國FDA公告,查獲仿冒Ozempic注射液1毫克,外觀標有批號NAR0074和序列號430834149057的產品,分析發現樣品中的針頭是仿冒品,因此針頭的無菌性無法確認,恐增加患者的感染風險,目前有5人產生不良反應。

「瘦瘦筆」的主成分爲利拉魯肽(Liraglutide),是GLP-1類似物,即腸泌素的一種,因爲人進食後,血糖開始上升,腸道會分泌腸泌素,促使胰島素作用,幫助血液中的葡萄糖進入肌肉或是肝臟,儲存成能量,同時會抑制升糖素分泌,告訴肝臟可以減少製造葡萄糖,而腸泌素也會降低胃排空速度,抑制食慾,使血糖上升速度減緩。

陳惠芳表示,我國覈准有「胰妥贊注射劑」藥品許可證(衛部菌疫輸字第001107號),且其包裝應有中文品名,及我國覈准的藥品許可證字號,不過美國查獲的仿冒藥品,並無前述標示,非屬我國覈准產品,其療效及安全性未經確認,使用後可能產生危害,請民衆勿自行由國外、網路或其他通路商購買該產品。

陳惠芳說,食藥署已與海關合作、加強抽查進口快遞郵包,並主動監控網路非法賣藥或代購行爲,如果發現境內業者或民衆,有疑似擅自輸入或販售僞禁藥的情事,且可查明涉案者身分,則由關務署或地方政府衛生局移請檢調調查。

罰則部份,陳惠芳指出,製造或輸入僞藥或禁藥者,涉違反藥事法第82條規定,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明知爲僞藥或禁藥,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可依藥事法第83條規定,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提醒民衆不要從網路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清或宣稱療效的產品,如有用藥需求,應就醫或至藥局,循正當管道取得我國覈准的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