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實施鼓勵購房置業政策措施

爲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住建局、市發改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稅務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國人民銀行茂名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茂名監管分局等七部門聯合發佈《茂名市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從2024年9月起實施。

在需求側,《若干措施》明確支持商品房去庫存,鼓勵支持各級房協、房地產開發企業採取多種形式開展促銷活動,引導住房消費預期。加大個人住房信貸支持力度。對於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15%,商業性取消利率下限。對於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銀行機構可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因素審慎把握並具體確定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水平。

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個人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爲50萬元,夫妻雙方公積金共同貸款最高額度爲70萬元;允許購買茂名市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個子女未成年)購買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其可貸額度上浮20%(即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爲60萬元,夫妻雙方共同貸款最高額度爲84萬元),上浮後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茂名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茂公積金管委會規〔2023〕2號)的限額標準。

落實房產交易稅收優惠政策。轉讓方享受: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

來源:茂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