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文圖書應該擺放在哪兒

【新聞隨筆】

據《半月談》報道,早在2017年年底,我國省地縣三級公共圖書館就設立了盲文及盲文有聲讀物閱覽室959個。但有些地方圖書館的視障閱覽服務區功能齊全卻閒置館藏千餘冊盲文書幾乎無人借閱,有的輔助閱讀設備還沒用過就淘汰了。與之相對的是,盲校所用的教輔資料十分緊俏,特教師生長期面臨“等盲文教材來、缺盲文習題練”的困境

障者打開知識天窗,是關愛殘疾人羣的必要之舉,也是公共文化服務普惠的題中應有之義。就現實情況看,針對視障羣體的知識掃盲仍存在“欠賬”,閱讀普及仍需要加強。正因如此,“加強公共文化服務,滿足殘疾人基本文化需求”早就被提上了政策日程。而各地在公共圖書館設置盲文閱覽室,就是落實性動作。這原本惠民善舉,體現了對弱者關懷,保障視障人員的閱讀權,也需要類似的公共服務延伸拓展。

但建是爲了用,不用就是資源浪費。當下,一些地方盲文閱覽室遇冷、館藏盲文書借閱率幾乎爲零的尷尬局面,就給許多公共圖書館和相關管理方提了個醒:興建盲人圖書館或在圖書館設盲文閱覽室,不應是爲了標準化建設,而應是爲了受衆。這些圖書館不能只盲目購入盲文書,卻不注重跟視障者閱讀需求銜接。盲意味着接受信息的視覺通道受阻,隨之而來的往往是社交隔絕。考慮到這一點,圖書館方面要主動跟視障羣體接觸,不能讓自己陷入另一種“盲”――只看到那些指標,看不到視障者需求。

不去盲文閱覽室、不借盲文書,不等於許多視障者沒有閱讀需求,他們的需求只是被較高的獲取門檻擋住了而已。現實中,有些視障者都不知道哪裡有盲人圖書館或盲文閱覽室,即便知道了,去圖書館需要下樓、上街乘車入館館內盲文閱覽室開放時間、圖書檢索、借還規則等也並不“友好”。主客觀條件制約之下,那些盲文閱覽室已不是視障羣體閱讀的剛需場所

相比之下,視障羣體的高頻閱讀需求場景,往往集中在家裡、盲校、盲人按摩店或“500米生活圈”等熟悉區域內。但盲文書卻很難進入這些地方,這造成供需物理距離上的結構性不對稱。從報道中可知,有些盲校所用的盲文書籍尤其是教輔資料十分緊俏、很難獲取。一邊是圖書館的盲文書“積灰”,一邊是盲校書籍奇缺,這顯然需要盲文書資源的合理調配。鑑於此,各地相關部門不妨開展精準調研,讓服務與需求對接上,讓很多盲文書該下沉下沉,切實降低視障羣體獲取盲文書的難度,提升“適盲服務”精準度

如今,已有部分圖書館嘗試讓盲文書“流動”至盲人按摩店、特殊教育學校圖書室,還有圖書館開展了“盲文讀物寄/送到家”服務。比起坐等視障者上門,讓盲文書處在最合適的地方,顯然是更可取的思路――滿足視障羣體求知訴求,讓他們閱讀方便起來,與其靠人的走動,不如靠書的流動。視障者的方便,比圖書館管理者的方便更重要。

除了紙質書外,滿足視障羣體閱讀需求,還可以更多地將解題思路瞄準電子化有聲書籍和音頻內容。無論是AIoT(人工智能+物聯網)催生的AI虛擬助理、人工智能音箱,還是指尖閱讀器類的智能手環,都可以爲視障人羣所用。有條件的地方基層單位可以將此類工具與內容的供給作爲文化惠民的一部分。

回到盲人圖書館、盲文閱覽室閒置問題上,這些針對視障者的閱讀場所,不能爲設而設,也不能只顧着購入盲文書,而應秉持“視障者需求導向”,讓“無障礙閱讀”輕易可及,讓視障羣體在“想讀就讀”中產生更多獲得感。

(作者:佘宗明,系媒體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