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手資金無處去 保險業提解方
《臺灣銀行家》第173期 打造臺灣成爲新資產管理之島
近年來,金融監理機關積極推動政策,期能引導保險資金投入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同時也迴應業者反映,調整保險業及資產管理業法規,以冀資金能流向資本密集的內需產業,提高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的服務品質,並帶動相關產業發展。然而,站在保險業的立場,投資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時,所考量的決策關鍵,或可作爲主管機關未來推動政策時可思考的方向。
首先,臺灣保險業者,尤其是壽險業,在過去一個世代中,快速累積龐大資金。根據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統計整理,臺灣壽險業的可運用資金從2012年底的新臺幣(以下同)13.03兆元,到2022年底時已成長達30.06兆元,平均年成長率爲13.07%。相較於行政院主計總處同期臺灣的名目GDP資料,名目GDP從2012年的14.67兆元增長到2022年的22.68兆元,平均年成長率只有5.46%。
自2014年起,臺灣壽險業的可運用資金總額就已經超越臺灣的名目GDP。由於壽險業的可運用資金代表可以直接用來投資的長期資本,資本成長的速度超過國內經濟成長的速度,除了會帶來資產價格上漲,出現類似日本經濟泡沫的情形之外,政府部門最在意的還有社會貧富差距擴大。
其次,臺灣的財政狀況近年來表現良好,往往還有超徵的稅收可運用。但是其主要貢獻多半來自企業盈餘的強勁表現。除了國人勤勞工作與企業經營靈活彈性外,也得歸功於多年前政府的產業發展政策。如何推動下一波產業發展,正是主管機關未來努力的政策方向。
因此,如何引導資本有效運用,以避免資產價格過度膨脹,以及財富分佈失衡,同時發展資本密集的內需型產業,以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爲先,推動國內經濟成長,當是臺灣邁入已開發經濟體後的重要課題。
20世紀70年代政府直接投入十大建設,或80年代靠公股銀行支持中小企業走向全世界的轉型相比,目前長期資本主要累積於民營壽險公司,政府已無直接施力點。如何建立有效市場機制,吸引民間壽險資金投入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因而成爲主管機關的新任務。
此外,不論是臺灣新開發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所要應對的挑戰,或是臺灣機構投資人評估風險與回收的專業考量,也都升至國際水準。
筆者過去在壽險公司擔任專案投資經理時,對於壽險資金投入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有三大評估要點,包括:回收與收益、投資規模與成本、公司治理等,可供參考。
第一是回收與收益。以往聽取募資簡報時,常聽到「本專案IRR x%,符合壽險業投資需求」的話。似乎只要內部報酬率(IRR)夠高,保險公司就會參與投資。
但事實上,壽險業是提供保戶保障的機構,無論任何投資,都會先衡量回收風險。所有的顯著風險都先評估過後,纔會討論投資收益。如果是流動性不高的股權投資,還要加上流動性貼水。最後,再與其他投資標的進行機會成本比較。如果沒有足夠高的溢酬,投資部門主管仍會選擇把資金投入穩定的固定收益商品。(全文請見第173期《臺灣銀行家》作者曾任南山人壽專案投資處資深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