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之前看一下!消基會調查「4大超商便當」...僅1家標示製造日期
▲消基會呼籲消費者選購便當時,應注意包裝上之製造日期和保存期限,同時亦須觀察冷藏櫃溫度是否常保在7℃以下,多觀察、多檢視,爲自己吃入口中的食物把關。(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臺灣便利商店密度全球第二,從傳統小吃到各種義大利麪,提供快速便利的用餐選擇,然而許多民衆購買便當時,常僅關注有效期限而忽略是否有標示製造日期。根據消基會調查,目前市面上4大超商,僅1間標示製造日期、1間標示到期日和保存天數,其餘2間則是隻有標示到期日。
消基會於108年11月及109年1月實地走訪4大超商,隨機抽查22家共44樣放置於冷藏區的便當產品,抽樣地點包含雙北市及苗栗縣,調查便利商店便當的製造日期與保存期限標示狀況。並於109年1月份以線上問卷方式調查308位一般消費者,詢問購買便利商店便當的頻率、挑選因素等,並針對製造日期是否影響購買意願及其原因深入瞭解。
根據消基會調查,4大超商中僅有7-11標示製造日期,而萊爾富雖然未標示製造日期,但有到期日和保存天數可推算,至於全家與OK便利商店只有標示到期日。
實地調查中,便當標示的保鮮期多數在3天以內,但OK便利商店「好飯館」系列便當,竟然標示可以存放8天、21天、23天及29天。針對OK便利商店好飯館系列的超長保存期限,消基會同仁以消費者身份用Email詢問該公司,獲得回覆如下:
「目前燴飯類商品有三支爲長效型燴飯,保存期限爲30天。咖哩雞肉燴飯、紅燒豬肉燴飯、辣子雞丁燴飯。因長效燴飯較一般短效燴飯經嚴格殺菌製程,保存亦經測試合格,故可較一般燴飯商品保存時間較長。且生產供應商經ISO22000及HACCP認證,生產商品定期送第三方檢驗單位檢驗控管,添加物成份均符合法規要求,請安心食用。」
另外,根據問卷調查結果,問卷中84.7%的消費者都有購買過便利商店便當的經驗,購買頻率以每月1次以下最多(62.8%)、每月1-3次佔比第二(28.4%);常購買便當的場所以7-11最多(86.2%),全家次之(36.4%),其餘兩家萊爾富與OK皆低於5%。
消費者最在意的項目前三名分別爲:口味(78.9%)、價錢(72.4%)與有效日期(69.7%),製造日期排名第四,有48.7%的消費者會注意,相當於近半數的消費者關心製造日期標示;然而,問卷中詢問了「哪幾家便利商店便當有「沒有」標示製造日期的情形?」,超過半數的消費者卻回覆「都有標示」(55.9%),其餘大半回覆「不知道」(41.4%)。
綜合問卷結果,對一般民衆來說,實際會關注製造日期的人並不多,但卻有不少人認爲是一項重要指標,畢竟未標示製造日期雖未違法,但挑選的便當尚未過期,卻不知道已經在那裡放多久了,本次調查中有68位消費者對未標示製造日期的產品「新鮮度」提出憂慮,包含「不確定產品的新鮮程度」、「不確定有效期限與製造日期是否合理」、「擔心食物放太久營養流失」等,81.6%的消費者認爲未標示「製造日期」將影響購買意願。
▲本次調查中某家OK便利商店,其鮮食架疑似有發黴或鏽蝕之情況。(圖/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提供)
至於便當的保存環境,本次調查中某家OK便利商店,其鮮食架疑似有發黴或鏽蝕之情況。儘管超商便當均是密閉包裝,然外在環境不衛生,恐怕也將增加食物受到污染的風險。
依照《商品標示法》第9條第四點商品,商品須標示「國曆或西曆製造日期。但有時效性者,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範「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有效日期」。
消基會呼籲政府應將製造日期與有效日期同列爲食品須標示的項目,或是以有效日期、製造日期加上保存期限之方式標示,使消費者得以同時瞭解產品之製造、有效期限,做出更安全、放心的選擇。消費者選購便當時,應注意包裝上之製造日期和保存期限,同時亦須觀察冷藏櫃溫度是否常保在7℃以下,多觀察、多檢視,爲自己吃入口中的食物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