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泄密案上訴三審 判弒親人魔死刑法官林靜芬中籤
▲馬英九泄密案,最高法院17日抽籤分案,由庭長花滿堂(右)、庭長邵燕玲(左),聯合抽籤。(圖/記者季相儒攝)
前總統馬英九遭控教唆泄密案,一審無罪,二審逆轉有罪,改判刑4月。案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7日公開人工抽籤本案主辦法官,由臺中高分院調最高法院辦事的林靜芬中籤承審,並由刑六庭庭長郭毓洲、同庭庭員張祺祥、李錦樑、劉興浪(李英勇代理),組成合議庭,審理本案。
本案緣於馬英九在2013年9月初接受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密報,有關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關說法務部長曾勇夫,讓柯的案件二審無罪確定。馬英九之後透過秘書撥打電話給黃世銘,要求黃對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再度報告,引發九月政爭。黃世銘最後遭判刑1年3個月定讞,而黃世銘被判刑定讞後,臺北地檢署認爲馬英九當時要求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的行爲有犯罪嫌疑,2016年3月間對馬英九提起公訴。
一審臺北地方法院女法官唐玥獨任審理本案,她認爲馬英九行使憲法賦予總統的權力,因此以憲法的「院際調解權」阻卻違法,判決馬英九無罪。一審判決出爐後,引發譁然,檢方不服,上訴二審。二審由高院合議庭審判長江振義、受命法官許文章、以及陪席法官潘翠雪,最後改認定馬英九犯下《通保法》中的「公務員無故泄漏資料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出爐後,馬英九爆氣迴應高院判決,認爲「這樣的案子,如果回家睡大覺才叫不足表率」,並強調此案是憲法訴訟、攸關總統職權釐清,他一定會上訴。全案卷證於17日移送第三審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爲表公平,以人工公開抽籤。
本案由林靜芬法官擔任主辦法官,她是司法官30期結業,去年9月才由臺中高分院調最高法院辦事,曾經審理過爲保險金殺害多名妻兒的人魔陳瑞欽更五審案,將陳判處死刑;另外也審理過律師劉北元殺女友案。另外審判長爲刑六庭庭長郭毓洲,同庭庭員張祺祥、李錦樑、劉興浪(李英勇代理),總計5名法官組成合議庭。郭毓洲擔任本次抽籤的分案庭長,目睹中籤,笑說「自摸」,之後更指着旁邊抽籤庭長花滿堂,說「他摸」。而本案犯罪事實明確,一二審出現的爭議──憲法「院際調解權」將會成爲本案重要爭點;但因二審論理較完整,最高法院駁回馬英九上訴,維持有罪判決的可能性極高。
▼馬英九泄密案,將由最高法院刑六庭庭長郭毓洲擔任審判長。(圖/記者季相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