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偕董座之爭劉伯恩抗告成功! 衛福部:仍認定蔡國明

馬偕醫院董事長劉伯恩抗告成功。(圖/記者楊佩琪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灣馬偕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日前於常置委員會做出將馬偕醫院董事長劉伯恩停職的決議,並召開董事會遴選出代理董事長蔡國明。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裁定,劉可繼續馬偕醫院董事長的職務。不過衛服部官員表示,仍認定馬偕董事長爲蔡國明。

馬偕教會總會於常置委員會中表示,因爲劉伯恩涉入馬偕三家公司運作涉嫌掏空馬偕醫院、不準董事會通過現任院長施壽全的65歲延任案、要求董事任期縮短等緣由決議將其停職。但包含劉伯恩在內的馬偕醫院8名董事則發出聯合聲明,此決議於法無據,支持劉繼續依法執行職權

劉伯恩指出,馬偕醫院與長老教會總會各自擁有獨立人格,但長老教會總會恣意介入馬偕醫院運作,使馬偕醫院董事無法獨立性自主性維護財團法人公益性的目的,顯然已經違法。他強調,對於馬偕醫院董事會所受到的外部干預,基於釐清爭議、維護公益的立場,已提起相關法律訴訟,但長老教會總會不待司法判決,急於將他撤換,甚至逕自召開內部決議,以「不順從教會」爲由,拔除他的職務,居心可議。

根據《中時》報導,最高行政法院做出裁定:「馬偕醫院除了本院,尚有淡水新竹臺東分院醫護人員共3000餘人,服務病患每年逾百萬人次,董事長肩負醫院營運之責,若由非適法性之人擔任,將造成難以回覆之損害。」至於先前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有「重要事實漏未調查」及「理由不備」的缺失,應傳訊馬偕醫院17屆董事會成員釐清真相。

對於裁定結果衛福部官員表示,該駁回只是程序上、非實質,且劉伯恩在向行政院提起遭拔董座訴願時,亦同時要求衛福部暫停處分,但這部分已被駁回,據此不須暫停執行處分,仍認定馬偕董事長爲蔡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