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警「他媽的XX」 前象隊朱鴻森緩起訴恐遭撤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兄弟象隊內野手朱鴻森,在98年職棒假球案中認罪繳回犯罪所得,獲緩起訴處分,25日晚間他涉嫌以不雅字眼辱罵警員,被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板橋地檢署。依法於緩起訴期間故意犯罪,將被撤銷緩起訴重新起訴,朱鴻森恐將面臨牢獄之災。

32歲的朱鴻森前晚與母親酒後共乘計程車朱母車內嘔吐,司機索討600元清潔費遭拒,雙方發生爭執,警員獲報趕來處理,朱男涉對警員罵「他媽的XX」,當場被警員制伏,被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板橋地檢署,他酒醒後認錯被釋回。

朱鴻森在職棒假球案時,承認打了3場放水球,繳出5萬元犯罪所得,板橋地檢署給他緩起訴處分3年,外加提供2百小時義務勞務;不過,依法於緩起訴期間故意犯罪,將被撤銷緩起訴重新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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