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泄用戶電信業者遭告 臺灣大:國外有例子將繼續上訴

▲由臺灣大哥大所開發的「M+ Messenger」通訊軟體民衆以違反個資法提告。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臺灣大哥大旗下開發的通訊軟體「M+ Messenger」因公開用戶電信業資訊,遭民衆已違反個資法告上臺北地方法院,經地院認定業者敗訴須賠償用戶500元。對此,臺灣大哥大28日聲明表示遺憾,但未來除了會記取教訓嚴謹保護用戶個資外,也希望能夠融入在地文化,帶動本土文創產業發展

資深媒體盛竹如網路名人蔡阿嘎合作代言的本土通訊軟體「M+」,在廣告中大讚裡面功能可以幫忙分網網外用戶,不會因此打給阿本仔變成國際漫遊,而這個業者推崇的功能卻意外替它惹上大麻煩,問題就出在打開通訊錄後,它會自動幫你列出好友電信公司是哪間。

▲臺灣大哥大澄清列出電信業者只是爲了讓用戶可以省通話費

律師王健安表示這些資訊在個資法裡頭,都屬於個人範圍。有民衆就因此認爲受到侵權,一狀告上法院。臺北方法法官認爲,透過門號身分證字號姓名資料比對後,可以間皆辨認出特定人,而業者沒有經過民衆同意,就將哪家電信業者的資料傳給別人,因此認定業者侵害人格權判罰500元。

對此,臺灣大哥大28日聲明表示,只是爲了方便消費者判斷撥出的電話網內或網外,方便解省通話費,且國外廠商已經有提供類似功能,例如美國日本都可以查詢手機門號所屬公司的網站。但臺灣大哥大也指出,會記取教訓嚴謹保護國人個資,也希望未來能融入本土文創,帶動創意產業發展,但認爲並無惡意,打算繼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