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垃圾減量與分類 南市環局元旦起不再清運超商垃圾

南市政府環保局公告從2021年1月1日起將不再清運各超商垃圾。(環保局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8大連鎖便利商家在臺南市合計有800多家門市,每月垃圾量約400噸,爲免排擠家戶垃圾收運量,臺南市政府環保局28日宣佈,從2021年1月1日起,將不再清運超商垃圾,業者須委外清運或採用專用垃圾袋。此一新措施,將有助垃圾源頭減量、促進資源回收,預估1個月可增加40噸、約3成回收物。

環保局指出,明年元旦起「臺南市連鎖便利商店一般廢棄物分類、排出規定、清除方式及處理場所」公告生效,除位於偏遠地區家數較少的超商,可選擇向環保局備報使用專用垃圾袋外,其餘一律須委外清運,違反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市長黃偉哲表示,超商是民市的好鄰居,但不可否認也產生了不少的垃圾,超商自行委託清運垃圾,將開創臺南市垃圾清運、垃圾減量分類新局面共創政府與企業雙贏

環保局長謝世傑也指出,連鎖超商如有資源回收物、廚餘清運的需求,環保局仍會協助清運,也希望民衆在超商消費時,能將垃圾妥善分類,將一般垃圾、回收物及廚餘分開回收,減輕店員負擔,一起做環保。

環保局認爲,近年來超商對消費者服務日益周到,提供的餐飲類品項大增外,更提供座位區供消費者內用影響所及垃圾量也快速增加。鑑於超商店員工作繁忙,整理垃圾時難免有垃圾夾雜回收物等情形,超商垃圾清運新措施上路後,預期資源回收、廚餘回收都將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