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最高檢反腐打老虎 平均2天1高官落馬
本報訊據最高檢公佈,今年1月至8月,大陸檢察機關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共2萬2617件達3萬0938人,同比分別上升3.6%和3.8%。其中來源於羣衆舉報的有7080件;立案偵查貪污賄賂要案1761人(含廳級以上129人)。
中共18大以來,反覆闡述反腐敗堅強決心,其中「打老虎」、「拍蒼蠅」的形象說法尤爲深入人心。今年1月22日,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在18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指出,要堅持兩者要一起打,既堅決查處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羣衆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從最高檢公佈的資料來看,檢察機關高度重視查辦大要案,堅決「打老虎」。今年1月至8月,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大案1萬8283件,佔立案總數的80.8%,同比數量上升5.7%。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副主任劉鐵男、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李達球、到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王素毅,以及安徽省政府原副省長倪發科,皆因涉嫌受賄犯罪,先後被檢察機關依法立案偵查。
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經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提起公訴,被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審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濟南市檢察院對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依法提起公訴,薄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拍蒼蠅」方面,重點查辦徵地拆遷、保障性住房建設與分配、學校幼稚園招生、公務員招錄、醫療衛生、住房公積金和社保基金管理、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安全生產監管等領域案件。前8個月,共查辦發生在羣衆身邊、損害羣衆利益貪污賄賂案件1萬3163件,共1萬8616人,涉案總金額31.1億元人民幣。(新聞來源:新華社港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