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路安全困境 政府真有決心解決?
▲繼蝶戀花事件後,日前又發生阿羅哈客運撞護欄事故造成6死11傷。大型客車屢屢釀禍,政府與業者除了事後的檢討與道歉之外,還要放任這樣的事情發生多少次?(圖/記者莊雅婷翻攝)
「911」是個讓許多人哀慟的日子,繼16年前震驚全美恐襲事件之後,我國於今年911深夜11點在國道1號347.9公里岡山段,從高雄發車往臺北的1輛阿羅哈客運,疑似閃避前車自撞護欄,導致多名乘客被甩出車外,造成 6死11傷重大車禍慘劇。
阿羅哈客運吳姓司機應訊時指出,車禍發生前一輛未開燈的自小客車突然竄出,當時該路段因天色昏暗,他怕撞上,轉動方向盤閃避,疑力道過大,導致車輛失控,才發生車禍。事後,吳姓司機被檢方依涉嫌業務過失死罪,下令20萬元交保。
筆者綜合本事故事實資料之調查結果來分析可能肇事之原因,獲得之調查分析與改善建議如下所述。
一、疲勞駕駛之嫌?業者表示吳姓駕駛是在休息19個小時以後的第一趟上班,從高雄要開往臺北,沒有疲勞駕駛問題。
不過,高市府勞工局稽查發現吳姓駕駛的派車單11日零時才從臺北開車回高雄,凌晨3時50分抵達,當天深夜11時又出車,雖然休息時間未短於8小時,卻未計算出車前、回站後的準備整理車輛時間以及未能顯示駕駛明確到勤時間;因此勞工局稽查人員不禁問:「爲什麼會排這種班?」高市府勞工局已要求業者提供GPS定位等更詳盡資料比對釐清,確認駕駛的工時是否合乎規定。
二、超速釀禍之嫌?檢方初步勘驗行車紀錄盤,經判讀客運班車上行車紀錄卡,車速大多維持在100公里,未超過上限110公里,不過在車輛衝向分隔島撞擊的瞬間,時速高達120公里,已超過上限,初步認定司機有超速肇事之嫌。警方已請阿羅哈總公司擷取數位行車紀錄器畫面,釐清案情。
三、未系安全帶致死?根據研究資料得知,交通事故中未系安全帶致死率,超過系安全帶的3.6倍,而後座乘客未系安全帶死亡率則爲有系者的2.7倍。
國道警方調查後指出,當時車上16名乘客滿座,但依現行法規,並沒有要求全部都要繫上安全帶,只規定與駕駛並列的前座座位、前後車門及安全門後第一排座位、最後一排面走道的座位等須強制系安全帶。6名死者都是未系安全帶而被拋出車外,大部分有繫上安全帶的乘客都僅受輕傷。
還記得今年2月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造成33死,許多乘客被拋出車外受撞擊死亡,當時檢討大客車在國道或快速道路「應全車強制系安全帶」的聲浪高漲,但事隔半年,強制行駛國道或快速道路大客車全車系安全帶的法規,至今仍躺在交通部。
▲交通事故中未系安全帶致死率,超過系安全帶的3.6倍,但目前強制行駛國道或快速道路大客車全車系安全帶的法規,至今仍躺在交通部。(圖/視覺中國提供/示意圖)
四、欠缺陸路安全行車模擬訓練中心?大客車勤務駕駛員受訓練經費限制等因素,導致事故前發生意外模擬訓練不足,常常使得危機發生時駕駛員難以從容應對,更無法確保國人安全。
所以筆者認爲,駕駛員教育訓練必須從根做起、往上發展,可以的話政府或業者應成立陸安委員會及陸安模訓中心,並且定期開會檢討、自我督核,考覈不安全或不正常的內容,必要的話聘請專業顧問加入陸安委員會擔任最高指導,而通過陸安駕駛員訓練及模擬機考覈者,纔可上路服務大衆。
事實上,大客車安全牽涉到多個面向,舉凡「不疲勞或精神不繼駕駛」、「不酒駕、不超速、不任意變換車道行駛」、「保持安全車距」、「車胎胎紋符合規定」、「提醒乘客系妥安全帶」提升防衛駕駛概念,皆可減少車禍傷亡。
除此之外,我們建議交通部門及業者必須全面調整組織人力與薪資優化、積極育才,包括陸路行車管制、陸路安全管制、運務稽查管制,到最重要的教育訓練等等,都得同步提升組織層級。
我們期許在最快時間內,國家最高權力機構的文青政府、官員及民意代表,務必全力以赴,改善陸地安全運輸政策,立即開展陸安訓練中心計劃,爲國民安全做最佳的督導及考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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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藍蝴蝶,公共行政碩士,時事評論作家。李福軒,美國猶他州立大學電機博士,567大聯盟召集人,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以上言論不代表公司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