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籍男新加坡召妓傷人 判刑2年打6鞭
新加坡一名大陸籍男子酒後到紅燈區尋歡,已經付了錢,流鶯卻忽然反悔,他非常惱火,與對方及保鑣發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沒想到誤傷一名旁觀者。法院1日審理此案,判他有期徒刑24個月以及鞭打6下。
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被告林永財,43歲,在當地任職清潔工。他被控於今年1月23日深夜12點左右,在惹蘭蘇卡持鐵桿擊傷與事件毫無關係的35歲男子馬佔德南,牴觸刑法第324條使用致命武器傷人的罪名。
主控官敘述案情說,警方巡邏時,忽然獲報惹蘭蘇卡有人打架,趕到現場發現,被告右手持鐵桿,左手拿木棍,猛攻傷者的頭顱。經送醫,傷者後腦、右邊頸部有傷痕,左手也紅腫。
根據調查,當天晚上,被告在家喝了很多酒,隨後獨自到紅燈區尋歡,挑選一名流鶯並付費用後,女方突然反悔,要求終止交易,他聽非常惱火,和流鶯、保鑣大吵,後來被保鑣趕到巷內,便隨手撿起地下的鐵桿、木棍,回身跟他們互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