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大生...新加坡男還稱「地下情」 被判入獄13年及12下鞭刑

▲「鞭刑」1下血肉綻開...親歷者回憶:疼痛無法形容。(圖/視覺中國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新加坡一名40歲男子,涉嫌在3年前性侵一名喝醉酒的女大生,如今被當局判入獄13.5年,另外還得接受12下鞭刑。

根據《海峽時報》報導,新加坡40歲男子王順興(Ong Soon-Heng)2014年參加完派對後,將一名當天才認識的22歲女大生帶回住所性侵得逞。報導指出,由於女大生的男友遲遲無法聯繫女友,因此透過手機定位取得對方位置,沒想到卻發現女友不省人事的躺在王男住家

女大生事後表示,因喝醉酒不確定當天到底發生什麼事情;而王男則辯稱,與女大生是「地下戀情」,發生性行爲是兩情相悅。不過新加坡高院司法委員會根據監視器畫面認爲,王男趁着被害人不勝酒力,進而帶回家性侵對方,13日判處王男13.5年刑期及12下鞭刑,全案仍可上訴。

受害者父親記者表示,「他得到他應得的。他的不實辯護對我的女兒來說簡直是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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