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一男子因謊報警情被拘留
“110”、“119”、“120”
可有人卻用它來發泄情緒
爲了出一口氣
他自作聰明謊報警情
最終自食苦果
近日,陸豐市公安局橋衝派出所成功查處一起謊報警情案件,抓獲違法嫌疑人1名。
案情回顧
其在陸豐市橋衝鎮橋衝市場十字路口附近被人搶走了一條金鍊(價值2萬元)
。接警後,汕尾110立即指令陸豐市公安局橋衝派出所出警處置。
酒後的“報警人”
發現當晚卓某平酒後因瑣事與該路口一燒烤店老闆發生糾紛,期間卓某平自己將佩戴在脖子上的項鍊扯下,揚言燒烤店老闆搶奪其項鍊。
違法嫌疑人卓某平
謊報警情
輕則罰款、拘留,重則構成犯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佈謠言及謊報險情、疫情、警情等,故意擾亂公共秩序,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警方提醒
來源丨平安陸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