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無證違規動火作業,北京石景山一男子被行政拘留三日

新京報訊(記者彭鏡陶)新京報記者獲悉,8月23日,北京市石景山區消防救援支隊聯合八寶山派出所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時發現,石景山區一超市門前有一男子正在進行動火作業,但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未辦理動火審批,且動火現場混亂不堪,有木板、塑料等可燃物品。

據瞭解,電焊作業屬於特種作業,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前應先辦理動火審批,清理現場可燃物並配備滅火器材,作業過程中要做好現場看護措施,動火結束後,還應及時清理現場,不能遺留火種。

“電焊是一種動火作業,如果電焊操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忽視安全防護工作,甚至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違章作業,容易引發火災事故。”石景山區消防救援支隊消防監督員說。

據悉,經區公安調查人員詢問,操作人員齊某對違反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的行爲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齊某被處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

編輯 彭衝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