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美女碩士偕男友冷血弒父 二審仍逃死

臺中留美江姓女碩士偕同張姓男友弒親案,二審仍判無期徒刑。(資料照片)

臺中市2021年底發生留美女碩士逆倫弒親案,江姓女碩士因不滿在國小擔任保全的父親不再供應留學費用,返國後與張姓男友以鐵錘重擊殺害父親再棄屍,一審判2人無期徒刑。江女母親與妹妹都請求法官改判死刑,高等法院臺中分院20日判決,駁回雙方上訴,仍判處無期徒刑。

此案中檢提起上訴,江女與張男也針對量刑部分提起上訴,臺中高分院認爲,江女爲被害人長女,卻與張男冷血弒親,手段殘酷,泯滅人性。惟被告2人經送兩機關鑑定結果,均認2人有矯正教化及再社會化可能,尚未達罪無可逭,非永久與世隔絕之必要,故不判處死刑。原判決就殺人部分,均量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無不當,故駁回雙方上訴,仍判處無期徒刑。

江女與張男2014年間到美國留學,江父同意協助申請貸款及資助金錢,但2016年間未再持續資助,兩人在美陷入困難,遂在2020年11月返臺。

江女與男友返臺後找父母理論,屢遭拒於門外並報警處理,因而心生怨恨,2021年12月26日晚間江女與男友到校找父親理論,雙方發生衝突,江女抓住父親手臂、張男拿鐵錘重擊他頭部,江父當場死亡。

兩人先到江父住處查看有無異狀,再返回現場清洗血跡,張男騎機車運屍,江女另騎機車跟隨,將屍體運往太平區產業道路丟棄山溝,以防塵布覆蓋,再推放石頭及雜草後離去。

江父失聯,家屬報案協尋,警方同年月28日下午1時許搜山尋獲屍體,拘提兩人到案,檢察官偵查後起訴2人。

案經臺中地院審結,合議庭審酌,江女不思養育之恩,夥同男友以兇殘手段殺害父親,又將屍體棄置荒野,已泯滅人性,惟合議庭依臺灣司法心理學會鑑定,認爲2人並非沒有社會化及迴歸社會的可能性,考量2人坦承殺人,分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遺棄屍體罪、殺人罪等,判2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