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樂妍涉賄開庭又未現身 稱參加海峽論壇

劉樂妍涉賄選遭起訴,今天開庭又未現身,僅透過律師表示在大陸參加「2020海峽論壇」。(翻攝自劉樂妍臉書)

前女F4成員劉樂妍在2018年九合一大選前,以減租1000元利誘房客投票臺北議員羅智強,涉違反《選罷法》遭起訴。臺北地院5月首次開庭,劉樂妍因人在大陸沒現身,法官考量居家檢疫期間,安排4個月後的今天再開庭,沒想到劉仍沒回來,僅由律師出庭表示留在大陸參加「2020海峽論壇」。

北院今年5月27日首開庭,劉的法扶律師鄭志政出庭表示,劉聲稱在大陸剛接到新工作,可能要7、8月纔會回臺。由於往返大陸需要14天的居家檢疫期,法官要求律師3周內確認劉的返臺時間後具狀陳報,再決定下次庭期,最後定今天下午3點半開庭。

不過,劉樂妍今天還是沒有出現,仍只有律師報到,法官因此要律師向劉確認傳票是否確實送達,陳報的河北省地址是否正確,以及下次到底能不遵期出庭,並要求劉本人具狀蓋章、翻拍後回覆法院

律師無奈的說,劉獲邀參加大陸近日的「2020海峽論壇」,之後又有云南、貴州行程,所以沒辦法回臺,而他一直都是用電子郵件與劉聯絡,劉陳報的地址是否真實,連他都沒有辦法確認。

劉樂妍9月中確實有在臉書發表參與海峽論壇的影片,近日還以「媒體人」身分雲南省參加參訪團,21日與雲南省統戰部部長官員同席用餐,並陸續發了好幾個採訪影片,完全沒有要回臺灣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