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案聚焦競總使用 前立委楊吉雄作證林未經手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進入審理階段,地院今傳喚林姿妙、林的女兒林羿伶、縣府局處長等共9名被告,以及前立委楊吉雄等4名證人。今天聚焦於林姿妙爲延長98地號的競總使用,違法認定1558地號符合農地農用;楊吉雄作證時表示,98地號的競總完全由他處理,與林姿妙無關。
本案中位於羅東鎮的98地號與1558地號至關重要,檢方認爲林姿妙2018到2020年間,爲了免費使用98地號作爲縣長選舉與總統大選競總,在明知該地主劉石純的1558地號不符合農地農用的情況下,仍虛僞認定符合,讓劉免課土地增值稅112萬元,達成對價關係。
地院今天審理庭針對這2塊土地的使用,傳喚楊吉雄等證人。楊吉雄1993年到2002年擔任立委,是宜蘭老牌政治人物,也是林姿妙競選縣長時的重要推手;楊表示,他和林姿妙的亡夫林明正私交甚篤,2018年時林羿伶拜託他幫忙找競總,他看在故人的交情上,出錢、找地到蓋競總一力承擔。
楊吉雄證稱,他和已故的前國大代表林束梅是朋友,閒聊過程中得知林束梅的丈夫在羅東後火車站前有塊地可以作爲競總,就請林束梅與該地其他所有權人聯繫,取得同意後蓋競總,花了約250萬元;2018年縣長選舉結束,他看競總蓋得漂亮不想拆除,才請建築事務所申請延後拆除,後來也作爲2020競總使用。
辯護律師將重點放在「林姿妙與縣府人員是否知道競總使用情形」,楊吉雄說,縣長選舉結束後就和林姿妙等人無關了,甚至爲這件事不太高興,「林姿妙當時都不幫韓國瑜和呂國華輔選」,從申請延後拆除、作爲2020競總到選後拆除,全都是楊吉雄包辦,林姿妙等人既未處理,也不曾過問。
檢方針對2020選後競總拆除的細節猛攻,筆錄中楊吉雄稱「是地主劉石純拆除」,當庭卻說是自己請工人拆;楊吉雄說,劉石純搞混了,偵訊時男性檢察官出示劉石純的筆錄,害他也搞混了。檢察官質疑,根據筆錄,當時負責偵訊的是女性檢察官,何來「男檢察官」?楊吉雄表示沒有記清楚,現在想起來是女性檢察官沒錯。
審理庭今天傳喚的證人除了楊吉雄,其他3人包含地政士、農業處公務人員等,主要圍繞辦理農地農用證明的專業性問題,如農業處如何認定農用。其中1名農業處承辦人員表示,農地農用依現狀認定,2019年現勘時1558地號確實種了不少芭樂樹,才認定有農用,並沒有受到第三人的影響。
前立法委員楊吉雄作爲證人出庭,表示98地號的競總從出錢、找地、蓋競總、申請延後拆除、作爲2020大選競總到選後拆除,都是他一力包辦,林姿妙2018年選完後就沒再過問了。本報資料照
宜蘭地院今天開林姿妙涉貪案審理庭,傳喚林姿妙、林的女兒林羿伶、縣府局處長等共9名被告,以及前立委楊吉雄等4名證人。本報資料照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進入審理階段,今天首傳喚林姿妙出庭。記者陳敬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