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獲假釋 近日出監保證不逃亡
前立委林益世因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定讞,發監執行,目前在八德外役監服刑;林益世今年春節前申請假釋被駁回,日前第2度申請假釋,終於獲准,最快本週出監。依規定,林出監當天24小時內須向臺北地檢署觀護人報到。
法務部表示,獲准假釋的林益世,殘刑約3個月左右,執行率近9成,另他也繳清罰金1580萬元;矯正署本月10日已覈准林益世假釋案,並報請法務部覈准。
特偵組指控,林益世2010年協助「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啓祥取得中鋼子公司中聯爐下渣契約及轉爐石契約,收受6300萬元賄賂;林2012年擔任行政院秘書長期間,協助「地勇」和「中聯」公司續約,向陳啓祥索賄8300萬元未遂。
法務部(陳志賢攝)
檢方清查林益世資金,有1580萬元無法交代來源,被依貪污、財產來源不明罪治罪,判刑2年定讞,併科罰金1580萬元;不過,林益世仍有案件未定讞,因此他有可能再入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