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線三警官酒駕撞7車6人 警政署長陳家欽震怒要嚴懲
▲刑事局警官張博鈞酒駕,連撞5輛機車、1輛腳踏車及一輛轎車,供稱喝了3瓶啤酒,酒測值竟達0.89。(圖/吳姓網友授權使用)記者趙永博/臺北報導
刑事局2線3星預防科股長警官張博鈞(40歲),21日11時許在高雄市瑞豐夜市旁,酒駕撞上5輛機車、1輛腳踏車和一輛轎車,一度還想要肇逃,所幸傷者就醫後都無大礙。警方到場後依法實施酒測,張警酒測值達0.89毫克,訊後依法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檢方偵訊後諭令15萬元交保,警政署長陳家欽稍早對此表示痛心與震怒。
高雄警方表示,張警昨晚赴朋友邀約,喝3瓶啤酒後駕車返家,從左營區裕誠路東往西方向行駛,經南屏路路口後欲右轉,疑一時失神未注意車前號誌狀況,闖紅燈擦撞正停等於待轉區的機車5輛、腳踏車1輛及欲左轉的銀色汽車1輛,造成6人輕重傷4人送醫,所幸受傷的騎士駕駛送醫後並無大礙。有網友表示,事發前曾看到張警在路邊公車站牌停車睡覺,試圖叫醒他,似乎因爲太醉,而沒有反應。▲瑞豐夜市昨晚發生重大車禍,肇事原因居然是員警酒駕。(圖/網友Huang DaiBoa授權使用)
張警曾在高雄市服務,現在轉任刑事局預防科股長,並支援警政署署長辦公室勤務,過去曾是高雄市犯罪預防宣導短片臉書社團「愛與鐵血」製作小組成員。對於這次酒駕,張警表示懊悔,願意接受處罰。
警政署22日中午發表聲明,張博鈞目前支援署長辦公室,因職務需要,長期於北部任職,20日是週休假日返回南部,在高雄市轄區涉及酒後肇事案,署長陳家欽得知後表示至爲痛心與震怒。
警政署根據規定,將張姓警官調離警政署現職,並降調爲非主管職務,相關責任將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覈實施要點議處,除了依法移送公共危險罪追究刑責外,張也將面臨嚴重的行政懲處,將面臨至少兩支小過,也不排除有大過的可能。警政署表示,對於杜絕員警酒駕期許與懲處標準,無論幹部與基層,沒有假期也絕不寬貸。▲車禍當下行正值夜市人潮高峰,吸引大批民衆圍觀。(圖/網友Huang DaiBoa授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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