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款保單爆客訴 限期改善

客訴都到金管會了。保險局盯上「失能扶助險」及「理賠連結重大傷病卡的保單」,指扶險意外險健康險在賣,造成損失率大增、再保公司不願承保,重大傷病卡保單是將理賠依據轉嫁健保署,遭健保署「抗議」,保險局要求兩類保單自律、改善,兩週內提報方案

失扶險即前幾年熱賣的「類長照」保單之一,訴求依失能(舊稱殘廢)等級表啓動給付,有些訴求最高給付50年,有的則是保證給付180~200個月,前年底就傳出再保公司陸續不承保,各公司保單紛紛停售、改款,去年此類保單新契約保費應破200億元。

保險局表示,失扶險原本應該是意外造成的失能纔給付,但銷售過程越賣越寬,連疾病造成的失能都說可理賠,造成理賠率升高,再保公司不願承保,壽險公司理賠從嚴,引發糾紛,亦或是隻能找等級較差的再保公司承接,保險局說:「這就異常」。

對於已銷售的失扶險,保險局要求「必須以有利於保戶方向解釋」,即銷售過程若不符合當初保單設計原意,仍是要朝對保戶有利的方向去從寬認定,儘可能理賠,但新的保單必須「自律」,從合理訂定保費、明確釐清保障範圍、確定有再保公司承接等三方向去訂定自律規範,二週內交到保險局討論。

第二款被盯上的保單是訴求理賠明確、只要拿到健保重大傷病卡就理賠的保單,遭健保署向金管會「客訴」,控訴壽險業將理賠認定工作嫁禍」到健保,造成民衆逼着健保署加速開重大傷病卡,或一天到晚有保險公司來詢問重大傷病卡事宜,造成健保署的困擾。

其次是健保署表示重大傷病卡的定義隨時會檢討,可能剔除或增減範圍,保險局認爲保單若綁定「浮動指標,容易發生理賠糾紛。

第三是保戶可能已符合重大傷病狀態,但未及申請卡片,就不幸身故,保險局認爲不能只以重大傷病卡爲理賠單一依據,還是必須要看病症作理賠標準,不能說「沒卡就不理賠」。

保險局要求壽險業者對重大傷病卡保單檢討內容妥適性,不得以重大傷病卡爲單一理賠依據,同樣是兩週內將改善方案報到保險局。即未來又會重回以病況爲主要理賠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