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蔣日記」訴訟戰 國史館稱可溝通協調
「兩蔣日記」及相關文物的所有權之爭,去年臺北地院判決兩蔣總統任內的235項文物歸國有,其他部分歸蔣家繼承人共有,上訴後,高院29日開庭,蔣友梅的律師擔心日記會「選擇性公開」,但國史館律師迴應可以再溝通。
國史館2015年對蔣家繼承人蔣方智怡、俞蔣孝章等16人提告確認文物所有權後,先對蔣孝剛撤告,再與蔣方智怡等8人調解,最後剩蔣友梅、蔣孝嚴、蔣蕙蘭、蔣蕙筠、蔣萬安、陳忠人、丘如雪7人。
去年一審判決,掃描保存的80卷膠捲,及兩蔣總統任內生成的235項文物歸國有,非任內的232項文物則歸蔣家繼承人共有;蔣友梅等人主張《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2004年才公佈施行,不能溯及既往。
案經上訴,今年2月高院首次開庭時,法官勸雙方和解,早日讓這些重要文物妥善獲保存,29日再次開庭,法官還是勸雙方思考和解的可能性,雙方可透過協調方式,由國史館提出保管計劃,與家屬討論解決訴訟。
蔣友梅的律師表示,蔣友梅的立場是所有日記都可公開,蔣家不是爲了隱私而不願公開,但不要選擇性公開,全面公開從來不是問題,須由法院判定確認日記和文物所有權;國史館的律師表示,這是互信問題,可以再溝通、理解保管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