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不實貼文控張斯綱撞人車肇逃 女違反選罷法起訴

臺北市議員張斯綱,去年在參選立法委員選舉期間,因許姓女子在臉書發佈不實貼文,指他「撞人車肇逃」等語,報警提告。士林地檢署調查車禍原由,日前偵結,依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而以文字傳播不實之事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許姓女子去年12月18日晚上6時許,在家用手機在個人臉書刊登「張斯綱議員,你撞人車,肇逃」、「以議員審議會預算,砍預算,做威脅」、「交通分局在你的威脅下,爲你解套」、「特權民代」「北投士林選民,拜託你們,去挖他的底,選錯人,倒楣是自己」等不實文字,損害張的名譽,影響選民投票行爲正確性,張2天后報案提告

檢方調查當時車禍事故,經謝姓車主作證,及交通事故調查報告顯示,張斯綱去年11月7日開車倒車時,右後車尾不慎擦撞謝停放在路邊停車格內的汽車車尾,張隨即下車查看,謝當時沒回應車損情況,由樓管人員查看後,張開車離開,後續雙方達成理賠共識,依謝告知的車損估價付款,過程中未施壓,此案未由員警調查訪問,依息事案件處理。

許女否認犯罪,聲稱確實在臉書貼文,但內容是她透過自己管道得知,部分消息來源不能透露。檢方認定,許姓女子涉犯加重誹謗,及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而以文字傳播不實之事罪嫌,從重依違反選罷法起訴。

張斯綱。本報系資料照/記者林伯東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