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大法官須守護憲法,勿再當民進黨附隨組織

藍白聯手錶決通過國會改革法案,監察院7月2日下午由監察調查處長楊昌憲(左)偕同訴訟代理人律師李元德,赴憲法庭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記者侯永全/攝影

賴政府爲阻擋「國會改革法案」,四路並進遞狀聲請大法官判決違憲,並以暫時處分凍結施行。外界雖疾呼大法官審慎處理,但大法官卻以超乎尋常的速度受理、分案審查,配合執政黨的腳步。蔡政府時期,大法官的表現屢遭質疑形同民進黨「附隨組織」;如今他們仍一味迎合執政黨,而不見其守護憲法之風骨。

現任十五名大法官皆爲前總統蔡英文提名,其中,司法院長許宗力有再任之違憲爭議,其他大法官意識形態欠缺多元,均受到質疑。他們任內,面對《黨產條例》、《年改條例》等民進黨力推的法案,皆極力護航;除在與自身利益相關的年改條例開啓「退休公務員可轉任大學教職」的自肥窗口外,其餘皆傾力順應民進黨主張。

相反的,在二○一七年在野的卅八名立委就《前瞻建設條例》特別預算編列聲請釋憲時,大法官卻突然緊縮審查標準,極力蒐羅高金素梅未參與表決的會議紀錄;再以其不符合聲請要件爲由,拒絕受理該釋憲聲請。如此鮮明「捧綠、抑在野」的立場,完全失去大法官的超然及維護憲法的地位。這次遇到國會改革法案的釋憲,大法官遇到權力就彎腰,立刻決議受理並分案,一副執政黨「捍衛戰士」的姿態。

四年前的國會人事審查權釋憲案,大法官也毫不猶豫就選擇力挺民進黨。當時民進黨掌握立院絕對多數,藉勢取消監察院長陳菊人事同意權的詢答,直接通過;在野黨聲請釋憲,大法官也以其屬「國會內部事項」拒絕受理。如今國會改革法案程序完備,民進黨仍稱程序不正義,大法官是否會再上演髮夾彎,值得觀察。

除釋憲審查迎合掌權者意志,蔡政府任內訂定的《憲法訴訟法》,成爲實質第四審,也多次被大法官用來幫執政黨的司法案解套。例如,卡神楊蕙如利用網軍侮辱大阪外交官案件,被法院判刑五個月定讞後聲請釋憲,大法官一方面稱侮辱公務員罪合憲,一方面卻限縮爲「僅限於當場侮辱」,讓常爲綠網軍操盤的楊蕙如取得翻案機會。大法官釋憲,有明顯的選擇性,而非基於普遍原則。

荒謬的是,八年前以公法學者身分力挺許宗力再任並未違憲的,正是目前行政院負責聲請釋憲的政務委員林明昕。林明昕當年護航「恩師」再任,也是近年大法官處理執政黨爭議法案常見的御用學者,如今成爲卓內閣的釋憲大將。在這重重糾葛的特殊關係下,許宗力主持的憲法法庭將以「守護憲法」或「守護民進黨」爲己任,令人難以樂觀。

國會改革法案中的調查權、聽證權、人事審查權,在民主法治國家都不是新創制度。如美國商會所言,這項立法的許多元素並不陌生。其中諸多規定甚至是過去民進黨人士所主張、並曾提案修法的條文;但如今,賴政府卻從上到下高呼違憲。今天的民進黨打臉昨天的自己,大法官也要跟着自我掌摑嗎?

回看大法官二○一八年不受理監院聲請的不當黨產條例案,理由首要強調,宣告法律違憲及一般性的法律違憲審查權是司法院專屬,其他機關並無違憲審查權。如今,民進黨府院黨監四路齊聲指控國會改革法案違憲,但總統甚至自行發表違憲審查議論,那置大法官於何地?當總統越權指導釋憲,大法官又作出符合綠色黨意判決,豈非坐實民進黨「附隨組織」之名。

大法官不能淪爲執政黨附隨組織,尤其近半數大法官即將卸任,更應拋卻包袱成爲真正憲法守護者,彰顯民主憲政價值,絕不該自毀憲法法庭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