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四手亂彈變奏曲 大法官要護憲
中國時報社論
立法院否決行政院對國會改革法案所提的覆議後,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皆出手要求釋憲,四手亂彈憲法的變奏曲,讓依法、依憲完成的法律案形同具文。高舉憲法又衝撞憲法,毀憲亂政莫過於此。賴清德總統此舉擺明着告訴國人:《中華民國憲法》與賴清德牴觸者無效。
左手違憲 右手釋憲
臺灣的民主採行代議制,每位立委,無論敵對政黨喜歡與否,他的天命,就是在國會殿堂說選民想說的話、做選民期待做的事。在少數服從多數的原理下,每項議案只要完成三讀敲槌,就代表着背後獲得相對多數人民的支持。
不是說立法院通過的法案都具備皇后貞操,不容質疑,因此立委設有每4年改選1次的除錯機制,以確保這羣代議士儘可能維持「最新民意」。所以,最有權否定立院決議的人是人民,而非哪位逾越分際的公僕;若有哪項法案獲多數民意支持而三讀,行政部門卻意欲推翻,就是在輾壓人民的意志。
當然,《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明文賦予行政院擁有覆議的權利,但別忘了,同一條文也寫着:「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簡單說,覆議失敗就得接受,沒有絲毫模糊空間;若試圖推翻覆議的終局結果,拒絕「接受該決議」,就是違憲。
矛盾的是,國會改革法案覆議由立法院否決後,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卻說,憲法已進入加護病房,即將裝上葉克膜,聲請釋憲是搶救憲法;賴清德更聲稱,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在野黨應尊重憲法的嚴肅性,總統是民主憲政守護者,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他決定聲請釋憲。
從賴清德以降,眼前的民進黨人開口閉口全是憲法;創黨38年,不曾見過這個黨如此感恩憲法、讚歎憲法,彷彿全黨都成了孫中山先生的信徒。只是,若真要講憲法,就請一條路直走到底,怎能提覆議時就高舉遵憲,覆議失敗又翻臉拒絕遵憲?
過去,民進黨總把女權當成自助餐,挾雙重標準嚴以律人、寬以待己;如今,連憲法也淪爲民進黨的自助餐,以爲可以想吃多少吃多少、愛拿什麼拿什麼,不合脾胃就視而不見。如果賴清德口中的國家根本大法能如此任君挑選,隨政黨利益擇其所好,東拼西湊成自己喜歡的樣子,那麼,這就不是在搶救憲法,而是對憲法開膛剖肚。
但,憲法的破碎化與工具化是現在才發生的嗎?自今年初民進黨失掉國會多數後,任何不符他們期待的法案,舉凡花東三法、不在籍投票、鏡電視申設調查案等,動輒搬出「違憲」做爲反對理由,憲法頓時流於綠營打擊政敵的工具。
迴避監督 保護黑箱
更甚者,去年12月,賴清德爲求在三腳督賽局勝出,選戰策略鎖定爲鞏固基本盤,因而在總統辯論喊出「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剎那間,這位臺獨金孫猶如綠光罩頂,就此催出基本教義派的投票動力。只是,如願勝選後,他雖然改口會依循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但上任短短1個多月,卻三番兩次高舉「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對一中憲法千刀萬剮,搗碎成「新兩國論」推進臺獨,把憲法搞到面目全非。
如今,國會改革法案覆議失敗,賴清德又聯手行政院、監察院與民進黨立院黨團聲請釋憲,這不僅是首開全世界絕無僅有「覆議不成拚釋憲」的惡例,更牴觸《憲法增修條文》明訂覆議失敗「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的憲政框架。左手違憲,右手釋憲,打着憲法反憲法,人民還看不見賴清德的執政能力,就先見識到他違法違憲的本領。
接下來,大法官可否審查此次的釋憲聲請?一來目前總統府、行政院及監察院,均未因國會改革法案而肇生「行使職權」的合憲性爭議;既無爭議,何來裁定是否有爭議?第二,對於法案三讀的程序,依大法官釋字第342號解釋,系應尊重立法院的「議事自律」。因此,大法官自應拒絕此次釋憲。
1個月前宣誓就職總統,承諾必遵守憲法的賴清德,若堅持把憲法當成迴避在野監督的保護傘、保護黑箱的遮羞布、顛覆民主制衡的工具箱,就是把國家根本大法當成自助餐,以憲法之名行毀憲亂政之實。《中華民國憲法》若真有一天成爲災難,賴清德可謂厥功甚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