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源轟檢酒駕致死12萬交保 藍修法重判無期徒刑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21日晚間發生的酒駕致死案件,竟然有員警同車卻沒有阻止酒駕,23日內政部長鴻源說,他非常憤怒,更不滿意檢察官怎麼會讓酒後撞死人嫌犯僅僅12萬元交保?立委提案修法,酒駕最重判處無期徒刑。

酒駕肇事頻傳,最離譜的是21日晚間造成郭姓大學生枉死的悲劇,竟然還有員警同車,卻沒有阻止友人酒駕,內政部長李鴻源說,他完全不能接受。

曾任臺北市警察局中正分局民防隊的義警天生,21日深夜酒後駕賓士車撞死19歲郭姓機車騎士,臺北地檢署晚間訊後諭令王天生12萬元交保,當時也在車上萬華分局警備隊員林竹傳以過失致死罪移送,獲3萬元交保。林竹傳步出地檢署時,不但沒對家屬說一句抱歉,還惱羞成怒攻擊採訪媒體行徑相當囂張。

李鴻源表示,「這件事情我們非常憤怒,也非常不滿,另外我個人覺得像這樣的事情,當然司法是獨立的,但檢察官以12萬就讓他(肇事人)交保了,我個人覺得非常不滿意,我會跟我的同事表達我的看法。」

罕見地內政部長甚至砲轟了法務部轄下的檢察官,而針對酒駕的民怨日漸高漲,儘快修法加重酒駕肇事的刑度,幾乎已經成了朝野共識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表示,「我覺得酒駕(刑度)可以改成15年以下吧!」國民黨立委徐耀昌則提議,「酒駕致人於死可以處無期徒刑以下或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那麼重傷的部分,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個部分是行政院版跟我們立院一些委員的共識了。」

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最高處以無期徒刑,這已經是殺人罪的刑度,但能否就此遏止酒後駕車,恐怕更重要的還是酒客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