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恆隆辯2000萬是借貸 檢疑隔空串證
臺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嫌收受千萬賄款介入SOGO經營權之爭、土地變更案,涉案的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中)1日被移送至北檢覆訊。(杜宜諳攝)
立委集體貪瀆案中,涉行賄5名現任、卸任立委的太流公司前負責人李恆隆,被移送北檢時對媒體喊冤,強調他是被害人不需要行賄,與蘇震清間的金錢往來都是「借貸」。但檢方懷疑李的借貸說是隔空串證,復訊後將他與蘇震清都向法院聲押禁見。
據瞭解,李恆隆在偵訊時憤憤不平表示,SOGO百貨原本由他擔任董事長的太流公司控股。2002年9月,遠東集團郭明宗僞造太流董事會的議事錄、簽到簿、增資邀請書,向經濟部辦理40億元增資登記,SOGO經營權才易主。
李恆隆激動指出,後來的行政訴訟判經濟部敗訴,應回覆太流的增資登記,才讓遠東集團登記爲太流負責人,取得原本應該是他的SOGO經營權。經濟部選擇修正《公司法》第9條來解決SOGO案,卻在修法完成又耍賴,指「新法不溯及既往」,所以他纔是經營權的受害者,需要各方伸張正義。
李恆隆一再說自己是受害者,立委們是爲他仗義執言,他不需要行賄立委,一毛錢都沒有出。至於與蘇震清2000萬元的金錢往來,他說與蘇震清相識很久,纔會借錢給對方,最重要的是錢都已經還清。
不過,檢方比對蘇震清對於2000萬元的供述,卻與李恆隆的說法大異其趣,顯然並非借貸關係。據悉,檢方研判李恆隆「借貸」的說法,是想隔空構築與蘇震清間的防火牆,且李恆隆以往在SOGO禮券等案件偵辦時,經常說詞反覆,李在媒體前公開表示「借貸」,不排除是隔空想與蘇震清串證,爲免會有更多串證行爲,衡酌之後向法院聲請將李恆隆羈押禁見。